好錯亂!側翼粉專「莫羽静」原名李建葦還曾因罪拘役 網友翻舊文:自稱女同志

莫羽静原名李建葦,曾因傷害、誹謗罪遭拘役。(取自莫羽静與她的墨水故事facebook)
莫羽静原名李建葦,曾因傷害、誹謗罪遭拘役。(取自莫羽静與她的墨水故事facebook)

【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在facebook上踢爆,名為「莫羽静與她的墨水故事」的粉絲專頁,其實本名「李建葦」,在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黃天賜底下工作,因律師柯劭臻加入時代力量參選,因此李也曾加入時代力量,李也曾因為同婚議題觀點不同,毆打台灣人權文化協會邀請來演講的中國流亡作家余杰,Ptt鄉民還挖出他曾稱自己「PPL」(指性格較陰柔的女同志相愛),讓網友不禁傻眼「原來你是男的喔。」

「又一個匿名粉專翻車啦」黃揚明爆料,李建葦曾因傷害罪被判拘役30天:

2019年6月11日晚上20時許,在臺中市○區○村路○段○○號3樓之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教室內,因不滿余杰演講之內容,竟基於傷害之犯意,徒手拉扯余杰,並朝余杰胸口揮拳,致余杰因此受有胸壁挫傷及右側手肘擦傷等傷害。

爰審酌被告因雙方價值觀不同而與余杰發生爭執,未能理性溝通或尋求解決紛爭之途徑,竟徒手毆打余杰,所幸余杰傷勢並非嚴重,所為誠屬不該;迄今尚未與余杰達成和解;惟其犯後坦承犯行,兼衡被告並無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素行尚佳,暨其所自陳之智識程度、工作及生活狀況(見本院卷第45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黃揚明說,後續還有民事官司等著他,「祝福。」而自由時報還曾把他寫成「李女」。另外,「莫羽靜」2020年8月曾影射徐永明與以藥師為業的吳佩芸搞婚外情。吳提告後,李建葦遭約談到案,台中地院認定李男所張貼之文章,已為指摘具體之事實,並非單純抽象謾罵,構成誹謗,事證明確。過程中李建葦希望與吳佩芸和解,又表明自己沒錢賠,因此法官依誹謗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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