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重複感染 COVID-19 雲林衛生局說清楚講明白

如何分辨重複感染 COVID-19 雲林衛生局說清楚講明白
如何分辨重複感染 COVID-19 雲林衛生局說清楚講明白

【記者廖承恩/雲林報導】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持續升溫,雲林縣今日新增820例本土確診個案,分別為402位男性與418位女性,無症狀723人,輕症以咳嗽、喉嚨痛、流鼻水、發燒為主要症狀。新增2例死亡確診個案,分別為1位男性與1位女性,分別有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臟病、帕金森氏症等慢性病史。

除因Omicron變異株傳染力提高,加速病毒傳播,又因中秋連續假期,鄉親出遊、聚會等交流活動增加,本土COVID-19確定病例數驟然上升,除大多數為首次確診外,亦有疑似重複感染之案例,接下來我們就來向鄉親說明「怎樣才算重複感染COVID-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國內自COVID-19本土疫情於社區廣泛流行以來,疑似重複感染(reinfection)個案日漸增多,經專家會議決議,訂定「COVID-19重複感染之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以利醫界對符合重複感染定義之病例進行適當處置有所依循。

雲林縣衛生局說,COVID-19重複感染之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如下:

一、已解除隔離治療之COVID-19確診個案,除症狀惡化等特殊情況外,建議於發病日或採檢日3個月內無需再進行SARS-CoV-2檢驗。惟如於發病日或採檢日1至3個月內症狀惡化,且SARS-CoV-2RT-PCR檢驗陽性且Ct值<27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

二、已解除隔離治療之確診個案,於發病日或採檢日間隔至少3個月後,無論是否有症狀,再次SARS-CoV-2RT-PCR檢驗陽性且Ct值<30或抗原/核酸快篩檢驗陽性。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除了上述有關重複感染,鄉親可能還有另一個疑問「如果曾經確診且已康復解除隔離,再次接觸確診個案是否須匡列為接觸者?」。

一、曾確診個案,距當次確診發病日(無症狀者,以確診採檢日計算)後3個月內,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如於暴露後無症狀或未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無須匡列為接觸者。

二、曾確診個案,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如於暴露後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且經研判非其他病因所造成,則建議進行快篩或PCR採檢,如檢驗為陰性,則無須匡列為接觸者。

衛生局呼籲,請鄉親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勤洗手、戴口罩、完整接種疫苗、保持社交距離,持續配合並落實政府各項防疫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出入公共場域落實手部消毒、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一起守護鄉親健康。

圖:疫情又持續升溫,衛生局呼籲落實政府各項防疫措施。(記者廖承恩翻拍)

如何分辨重複感染 COVID-19 雲林衛生局說清楚講明白
如何分辨重複感染 COVID-19 雲林衛生局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