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保險因應天災損失?

撰文:吳易燁

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雖無法避免,但能透過保險來強化個人財產保護。建議地震後如有財物受損,應保留現場原狀,若須移除殘留物,要書寫標示牌,顯示日期、時間及地點,並拍照存證後再移除,且記得於理賠人員或災害損失勘查前勿丟棄。

災害損失是指個人財產遭受震災、風災、水災,或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之災害且非屬人力所能抗拒者所受損失。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3步驟:第1,拍照存證;第2,檢附文件;第3,申請減免(災害發生後30日內要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若證明文件如災害現場、毀棄之照片及警察、消防機關的證明文件有損失,可洽財政部國稅局詢問。

台灣目前有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由產險公司收受民眾保費後,再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投保,並透過共保組織與政府分擔住宅地震風險。且每個保險標的物之保險最高上限為新台幣150萬元,臨時住宿費為新台幣20萬元。

此外,碰到地震或火災時,易有較大財務損失,屋主可選擇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以下簡稱住火險)理賠,保障範圍有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機動車輛碰撞等導致的損失,地震基本保險也是附加在住火險中賠付。除補償房子損失外,住火險也會提供「清除費用」與「臨時住宿費用」,在房屋受損時,會貼補清除殘餘物的費用,且若房子不適合居住,在修復或重建期間有暫住其他地方時亦有補貼。

當前住火險投保率並不高,多為民眾申請房貸時,一併透過銀行承保。許多屋主並不清楚自己的住火險內容,等房貸繳清後更少有繼續主動投保者。住火險保費並不高,1年約2,000多元的費用便能買到基本保障。民眾還要留意住火險只會賠償「住宅用途」的建物,曾有住家出租給早餐店,發生火災後卻無法申請理賠的情形。若是商業用途應保商業火險,因此投保前一定要確認投保範圍與險種。

住火險對於建築物的定義是指建築物本體,不包含動產及裝潢,可找尋「擴大地震險」,彌補地震動產損失、牆壁龜裂、建築物部分毀損等,而產險公司也有居家綜合保險,例如失火延燒鄰居、花盆掉落砸傷路人造成第三人體傷或財損之責任保險,皆是用少少的費用就能包覆許多災害及責任損失。建議民眾先把風險包覆好,才能安穩居住在辛苦打拼的舒適住宅!(本文作者為台灣、中國、香港國際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新加坡AWP國際認證理財規畫師)


更多Smart智富文章
政策性地震險保額上修?金管會:將研議可行性
地震規模7.2級!震後檢查住家結構是否安全?3步驟就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