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外遇離婚!回頭驗DNA才知連「孩子」也不是他的 綠帽男氣炸提告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苗栗一名男子因妻子外遇提出離婚,事後帶兒子做親子鑑定,發現兒子也不是他親生,憤而提告。(圖/資料照)
苗栗一名男子因妻子外遇提出離婚,事後帶兒子做親子鑑定,發現兒子也不是他親生,憤而提告。(圖/資料照)

▲苗栗一名男子因妻子外遇提出離婚,事後帶兒子做親子鑑定,發現兒子也不是他親生,憤而提告。(圖/資料照)

苗栗一名男子2021年跟林姓妻子結婚,同年妻子產下一子,婚後生活幸福美滿,不料兩年後,男子發現妻子外遇,雙方協議離婚,離婚後男子帶兒子去做親子鑑定,才發現原來自己根本不是孩子生父,讓他備受打擊、身心崩潰,氣得將妻子、外遇對象劉姓男子告上法院。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決林女、劉男需連帶賠償69萬3695元,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與林女交往後,2021年5月20日發現懷孕結婚,同年9月17日,林女生下一子,婚姻生活美滿,但2023年,男子意外發現,妻子跟劉姓男同事有婚外情,林女坦承精神出軌,坦言與丈夫早就同床異夢,雙方感情破裂後協議離婚。

離婚後,林女傳了一張「父母與子女血型之對照圖」給前夫,要求前夫去做親子鑑定,更放話「那孩子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加上男子回憶起孩子出生時,院方曾告知他,孩子血型跟父母有差異,是否要驗一下血型?讓他起了疑心,於是到醫院做親子鑑定,沒想到鑑定結果出爐,他跟兒子真的沒有血緣關係,先是妻子外遇,竟連兒子也不是他親生的,晴天霹靂的消息,讓他氣炸崩潰。

綠雲罩頂的男子最後忍無可忍,將前妻林女、劉男告上法院,求償代墊小孩生活費、保母費、精神撫慰金,以及出軌的精神撫慰金,經苗栗地院審理,最終判兩人須賠償270萬餘元。林女、、劉男不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林女、劉男須賠69萬3695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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