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條例三讀》原住民族身分證可單列傳統文字 無須再綁漢字

立法院院會今(14)日三讀修正通過「姓名條例草案」,增訂原住民族在辦理戶籍登記、申請護照時,可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列名字。(圖片來源/翻攝自立法院IVOD)

原住民姓名平權運動再有里程碑!立法院院會今(14)日三讀修正通過「姓名條例草案」,增訂原住民族在辦理戶籍登記、申請護照時,可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列名字,不必局限於中文姓名。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姓名認同是非常重要的,這不僅代表社會的進步,也是整個社會文化的提升,透過姓名登記,促進族群融合平等,具有歷史意義。

原住民得單列原住民名字,因特殊文化改名次數不列入計算

在現行的法規之下,原住民族姓名僅可以登記「漢人姓名」、「漢人姓名並列羅馬拼音」、「中文傳統名字」或「中文傳統名字並列羅馬拼音」。

原住民青年日前發起「還我族名」訴訟,今年台北高等法院判決認定,戶政事務所應准予原住民以羅馬拼音登記身分證姓名。

5月2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姓名條例草案」,今日三讀通過。這次修法通過後,原住民族可以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列為名字;另外,原住民族在在出生登記及初設戶籍登記以傳統姓名登記者,得申請變更為漢人姓名,亦可在申請回復傳統名字,但均以一次為限。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的修法也新增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改名時,因非屬個人因素改名者,不列入次數計算,例如蘭嶼達悟族有特殊的「親從子名」的命名文化,也就是家庭內長子女出生命名後,直系血親尊親屬要隨同改姓為該子女的名字,並冠上輩分稱謂,未來因此原因改名者,則不受姓名條例最多僅能改名3次規範。

爭取近30年,原住民姓名平權運動再有里程碑

排審召委、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今天激動的表示,用原住民自己的文字,獨立呈現在身分證上,這條漫漫長路已經走了將近30年了。

高金素梅指出,這次提案重點包括,原住民族的文字必須入法、姓名單列原住民族的文字、未來原住民的孩子要取傳統名字時,必須遵守原住民傳統姓氏,建立原住民族傳統取名的體系。

先生為阿美族人的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從1995年修正姓名條例,國家放寬原住民族得恢復傳統姓名;2001年再次修正開放原住民族的傳統姓名得以羅馬拼音並列;2003年三度修正保障以漢人姓名登記的原住民,亦得以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今天第4度修正終於明定原住民族以原住民文字單列傳統姓名的權利,不必再綁漢人姓名或音譯過的中文傳統姓名,這是國家法律文字肯認原住民族語言及姓名權的象徵,他很開心可以見證歷史的時刻。

林右昌表示,這次姓名條例修法,用法律維護原住民的文化慣俗,原住民族語言是原住民文化的一部分,鼓勵原住民族繼承族人的文化,未來針對技術性及行政應改進的措施,將與其他相關部會討論,一同精進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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