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統治被害者回復條例修正案通過!明訂賠償金等權利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29)日召開第3918次院會,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部長劉世芳表示,草案修正後,請領賠償金之受領人可維持原有社福身分,在兼顧財產處分自由下,保障受領人確實獲得政府給付之權利。

劉世芳說明,本次修法特別定明依本條例領取之所得,不會影響原本依社會救助法所取得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生活扶助資格,亦定明賠償金請領權利以及請求返還被剝奪財產所有權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但仍可依其意願自由處分財產,不會影響民眾借貸、融資需求。

劉世芳強調,修正草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內政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亦將促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基金會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宣導,協助被害者及其家屬儘速提出申請,並加速辦理賠償業務,共同落實政府轉型正義工作。

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長賴俊兆表示,有關轉型正義相關法制完備,是行政院和負責轉型正義的各部會這段期間滿重要的工作,例如:三個月前,文化部草擬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也在行政院會通過。

賴俊兆說到,今天內政部提出的「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同樣也是周延保障,威權統治時期的被害者在相關權利基礎上,希望能夠讓法制更完備,提高相關被害者申請的意願。

賴俊兆提到,對於行政院與負責轉型正義業務主要部會而言,相關法制周延與完善,是我們穩健推動轉型正義很重要的基礎。

賴俊兆強調,去年「政治檔案條例」的修法,經由立院三讀通過後,於今年228上路,相關政治檔案開放與解密,持續落實;因此,從「政治檔案條例」修法通過、文化部草擬通過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與今天內政部提出的修正草案,都是希望完備法制,提供各部會推動轉型正義穩健基礎上,讓相關法制未來在立法院獲得比較多的支持。

原文出處:快新聞/威權統治被害者回復條例修正案通過!明訂賠償金等權利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桃捷綠線4站冠上「中正」 真促會:假懷舊之名行威權復辟之實
桃捷綠線4站逕被冠上「中正」 范雲批惡搞民主鞏固威權
張善政搞威權崇拜?不甩民意強推「中正站」 林月琴怒轟黑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