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聽好!初二回娘家 2千年前就規定

圖片取自istockphoto
圖片取自istockphoto

(本文摘錄自《過一個歡樂的宋朝新年》)

初二媳婦回娘家是台灣傳統習俗,但是現在在網路上不時看到有媳婦被婆家留下,或是要求改天再回娘家,經常讓媳婦們滿腹委屈,還有人會主張嫁出去的女兒除夕初一回娘家,會帶給娘家衰運的民間傳說,但也有人認為現代人孩子生得少,不管男女都是寶,闔家團聚機會難得,何必這樣處處限制?其實,過年初二回娘家的習俗由來已久,甚至還可以上溯到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代,但在北宋時期,則依照父母是否健在,而回娘家的時間略有不同。

首先我們要知道,即使不逢過年,宋朝女生也有在成婚不久即歸寧的習俗,歸寧的時候還需要有女婿陪同。

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中記載:婿往參婦家,謂之拜門,有力能趣辦,次日即往,謂之「復面拜門」。不然,三、七日皆可。

成婚第二天,新郎就要陪著新娘回娘家,如果來不及準備禮物,等到成婚第三天或者第七天也可以。


南宋廣西土著則還有另一個有趣的歸寧習俗。

男娶女無需聘禮,女嫁男無需陪嫁,雙方無媒無聘,自由婚配,婚後也不回娘家探視,直到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男方才大辦彩禮,然後陪著妻子,抱著嬰兒,一家三口去岳父母家走第一趟親戚。

好玩的是,女方父母得知女兒歸寧,一定要假裝生氣,閉門不納,將女婿送來的酒罈扔到大門外,在女婿託人賠罪並補送彩禮之後,才讓他進門。更好玩的是,女婿早知道這一切會發生,所以送給岳父母的第一罈酒一定是又薄又劣的低檔酒,簡直和水差不多,以免被岳父扔掉好酒,暴殄天物。

關於宋朝女生春節歸寧之風,南宋筆記《江陵鄉野錄》是這麼寫的:昔諸侯之女既嫁,父母存,則歸寧,不然,則否。今鄉俗皆以正月二日、四日、六日歸寧父母,若父母已歿,則於三、七日寧於兄弟。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諸侯之女就有歸寧父母的傳統,等到父母去世後,就永遠不再回娘家了。可是到了宋朝,無論娘家父母是否健在,到了正月都要歸寧。如果娘家父母還活著的話,可以在初二、初四、初六歸寧;如果娘家父母已去世,最好改到初三和初七那兩天去探望娘家兄弟。

(本文摘錄自《過一個歡樂的宋朝新年》)


作者: 李開周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