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打疫苗猝死家屬向總統陳情 衛福部不甩? 羅一鈞喊冤:絕無欺上騙下
在疫情期間,一名在大學工作的42歲女子在施打新冠疫苗後,腦部急性水腫猝死,家屬持三軍總醫院開出的「死亡與疫苗有關」證明,向衛福部提出疫苗救濟申請,但卻遭駁回,家屬不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判定,委任律師向賴清德總統陳情,指控衛福部不甩總統交辦,堅拒提供相關審議資料。對此疾管署今(30)日回應表示,不存在「不甩總統」或「與被害人作對」情形。
根據當事人家屬委託律師指控,該名女性當時按規定施打兩劑AZ疫苗後再混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卻引發腦部急性水腫後過世,三總在醫師診斷書與死亡證明書上,記載死因與新冠疫苗有關,但在提出疫苗救濟申請訴願時被衛福部駁回,而後轉向總統賴清德陳情,總統府3日內火速回覆要求衛福部依法辦理,被指稱「欺上騙下」、「不甩總統交辦」,以及疫苗救濟委員會增加律師人數對付被害人。
對此,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特地秀出「總統書函」,表示總統府8月28日交辦書函,衛福部已在9月19日正式函覆當事人,且總統府並不是要求直接提供相關資料給當事人,而是把研議結果告訴當事人,因此不存在衛福部「不甩總統交辦」、「欺上騙下」等情形。
羅一鈞表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成立,由醫療、法律、社會人士等多元委員組成,具獨立性與多元專業性,衛福部對每件申請案都會先調閱完整就醫紀錄、相關檢驗結果,送審議小組委員或醫學專家先行初步鑑定後,再送法律、社會公正人士委員作成案件綜合建議,每件申請案都審慎以對,審議過程合法合理。
他進一步指出,審定結果都以書面送達申請人,同時公布於疾管署網站,申請人若不服可依法提起訴願、申請閱卷,若不服訴願結果,也能再提出行政訴訟,衛福部會提供書狀給當事人及律師。
至於刻意和被害人做對的說法,羅一鈞則指出,相關疫苗救濟案件在新冠疫情前後增加不少,各案人力皆由律師事務所自行指派1到3位律師作分工,並非衛福部提出要求律師加派人手,更不會刻意和被害人做對。
而在證據部分,羅一鈞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會議都會自動錄音,但因為委員討論內容涉及多醫學專業跟個資,衛福部目前並不打算要調整「不保存也不公布」的模式,以讓委員們能有更多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