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遭浪犬追摔死國賠 竹市府撤回上訴

新竹市七十五歲王姓婦人二0二一年八月清晨在南寮漁港運動時遭六隻流浪狗追逐而摔死,法院判國賠二六九萬多元。不過市府產發處提出上訴,市長高虹安已交辦撤回上訴。(記者曾芳蘭翻攝)
新竹市七十五歲王姓婦人二0二一年八月清晨在南寮漁港運動時遭六隻流浪狗追逐而摔死,法院判國賠二六九萬多元。不過市府產發處提出上訴,市長高虹安已交辦撤回上訴。(記者曾芳蘭翻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一名七十五歲的王姓婦人二0二一年八月清晨在南寮漁港運動時遭六隻流浪狗追逐而摔死,家屬提出國賠後,法院判賠二百六十九萬多元。市府產發處提出上訴,讓婦人家屬感到心寒,不過,市府四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市長高虹安得知此事後,認為上訴不妥,已交辦撤回上訴,也承諾設法解決流浪狗問題。

婦人家屬在臉書貼文說,岳母在南寮旅客服務中心轄內摔死的國賠案件獲得一審勝訴,竹市府團隊不服司法判決執意上訴,重金聘請三位律師組成一個華麗的律師團,並提出一份路人口供筆錄作為「強力佐證」,權力的傲慢,令人嘆為觀止。

院判決也指出,市府也坦認事故發生前,當年現場至少接獲三起申請流浪犬捕捉事件,存在危害市民生命、身體安全問題,亟待解決。但卻未見市府有積極主動捕捉流浪犬作為,故判新竹市府需賠償家屬二百六十九萬元。

家屬也指出,三位律師把所有罪狀推卸給浪浪,然後提出的證據是、狗狗很乖不會攻擊人,這是公家機關欺負老百姓,希望新竹市政府撤銷告訴,立下一個好的典範,對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更用心謙卑的保護,而不是拿納稅人的錢來打官司。

新竹市政府四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兩年前發生南寮漁港浪犬導致婦人發生意外的憾事,產發處日前徵詢律師意見後,因考量判決結果有別於過去相關案例之見解,祈釐清現行整體動物保護法令,故於期限內先提送上訴書。

然市長高虹安獲知產發處已提送上訴之作為,認為不甚妥當,立即指示「政府行政要近乎人情,不能純粹依法論法,仍要考量實際的人民感受」,現已交辦產發處「撤回上訴」再議,以求人民權益及法律見解中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