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騎車撞法拉利遭索賠百萬 法官判賠26萬

南投埔里一名60多歲婦人騎機車行經路口與一輛要價1600萬的限量法拉利發生碰撞,被索賠130萬元,這對月薪才2萬多元的婦人來說,根本是天價,因此被告上法院。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法拉利駕駛要承擔8成肇事責任,婦人則要承擔2成判賠26萬元。

監視器拍到黃色法拉利來到路口撞上一台機車,婦人當場倒地,機車還滑行轉了一圈東西都飛出來,法拉利看起來像是車隊出遊,後頭還有黑色、白色超跑通通都停了下來。

事故地點在南投埔里鎮隆生路與珠生路口,一家企業小開駕駛限量版的法拉利,新車要價1600萬元,號稱是「移動式千萬豪宅」,才買不到10個月,光是1根保險桿就要194萬元,扣除零件折舊、工資烤漆等費用,向婦人求償130萬元。

但60多歲的婦人打工月薪只有2萬多元還要負擔家計,是標準的月光族,機車也只保最基本的強制險,根本賠不出來就被小開一狀告上法院。南投縣交通隊組長李安景:「高級轎車法拉利跟婦人的一個相撞事件,結果是未依規定來禮讓隆生路閃黃的部分,婦人也未禮讓,那婦人應賠償20%,法拉利應(賠償)80%,所以判決的結果婦人只須賠20多萬。」

法官審閱交通事故調查及現場勘驗紀錄,發現肇事現場為閃光號誌路口,法拉利開在珠生路是閃紅燈,未停車再開是肇事主因,要負起車禍事故的過失責任比例占8成,而婦人行經閃黃燈路口未減速,必須負擔2成的肇責應賠償小開26萬412元,法官判決讓整個結局大逆轉,從原本的130萬變成26萬,賠償金相差5倍,雖然對婦人來說,還是沉重的負擔,但也從此學到了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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