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忘買東西「獨留嬰兒車擋路中」 最高恐罰2400!

台中市 / 劉奕璇 趙英光 報導

台中大里有一名媽媽推著嬰兒車過馬路,不走斑馬線,將嬰兒車推到路中央時,她突然忘了買東西,折返回店內,竟然將嬰兒車留在路中,接著路口綠燈亮起,嬰兒車擋住轎車通行,店員見狀小跑步將嬰兒車趕快推回店內,目擊的民眾都直呼太誇張,而媽媽危險行為,不僅嚇壞民眾,警方也會依照擅自穿越車道跟在道路 置放 妨礙交通的物品,分別開罰500元跟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另外媽媽將小孩置於危險環境,可能也違反兒少法規,目前社會局還在研議,是否開罰。

一名媽媽推著嬰兒車,車內還有一名小寶寶,準備過馬路,但她並沒有走斑馬線,反倒是走到路中央,下一秒她似乎是忘了買東西,轉頭走回後方的路邊攤,然後就把嬰兒車留在路中央,轎車駕駛說:「喔要死了。」

路口綠燈亮起,要往前行的轎車,都被嬰兒車擋住,車上的駕駛直呼太誇張,路邊攤的店員見狀,趕快衝上前把嬰兒車小跑步推回店內,民眾說:「很誇張也不能把小孩放在路上吧。」

粗心媽媽的誇張行為發生在台中大里一處路口,民眾都覺得太扯了,因為附近都是商店,車流量相當大,若是駕駛沒注意到嬰兒車,直接撞了上去後果不堪設想,而且路上都有劃設斑馬線,警方也要開罰。

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副所長林智元說:「將嬰兒車置放於路中,亦相當危險,分別處罰新台幣500元(擅自穿越車道)及,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之罰鍰(置放妨礙物)。」

而目前兒少法規定,對於兒童跟少年不得有,迫使或誘使兒童跟少年處在對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的環境,違反的話將會開罰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還會公布姓名,只是社會局是否會依照這項法規開罰還要再研究,罰錢事小,若是小嬰兒因為家長一時疏忽發生危險,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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