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不出去"算不算侮辱 新竹.嘉義個案判決大不同

地方中心/黃兆康 新竹報導

罵人嫁不出去,算不算公然污辱?新竹有兩同事發生工作爭執,男方罵女方,"40幾算還嫁不出去",被對方提告。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現今社會男女婚嫁與否,與人格高低評價無關,不構成公然侮辱,判無罪,但嘉義也有類似個案,被告卻被罰九千元。

人與人相處之間常會產生摩擦,新竹有名男子和女同事發生工作糾紛,吵架過程中,要對方''拿鏡子看一看,四十幾歲了還嫁不出去''等等言語,女子覺得委屈提出告訴,檢方事後依公然侮辱罪將男子起訴,但新竹地院判決出爐,判男子無罪。民眾表示:「因為男子也沒有說髒話,還是污辱人家只是叫人家照鏡子,照鏡子應該不算侮辱吧。」另外記者問另一位民眾:「如果說妳剛好那個歲數,被人家罵說,就是兩個在吵架被人家說,妳40歲嫁不出去。」民眾表示:「我不覺得他有影響到我什麼。」

「嫁不出去」算不算侮辱? 新竹、嘉義個案判決大不同
新竹地院。(圖/民視新聞)

實際訪問民眾,大都覺得沒什麼大不了。新竹地院法官也認為,男子在爭執中情緒用語脫口而出,雖然不妥,但也難認定貶低女子人格,因此認定不構成"公然侮辱"判無罪,不過並非罵人''嫁不出去''都沒事。嘉義一名女子,對鄰居不滿,多次惡言辱罵對方''嫁不出去的女人'',被告上法院,且不接受調解,經嘉義地院認為,女子未理性處理與鄰居間的紛爭,用不堪言語公然侮辱對方,侵害鄰居社會人格權。法官判罰9000元。

「嫁不出去」算不算侮辱? 新竹、嘉義個案判決大不同
嘉義有女子罵人嫁不出去,被罰9千元。(圖/民視新聞)

律師錢炳村表示:「(被告認為)女生四十幾歲沒有結婚,應該算不少,所以他在這邊實質審理的結果,法官還是認為無罪。嘉義我們是看不出,它是一個怎麼過程,就是說她只是在鄰居之間,罵那些四十幾歲的嫁不出去。」惡語傷人六月寒,不管是否判決有罪,開口說話前還是要三思,免得傷了人,還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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