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Dcard認識美國醫 赴巴黎拍激情照…要賠12萬

一名17歲的學生透過Dcard認識美國醫生,並隨著時間變得頻繁互動,在成年後得知對方有妻子,卻還是和醫師一同出遊歐洲、拍不雅照,讓正宮氣炸提告,妹子下場也曝光了。

判決書指出,一名人妻與丈夫小明(化名)自民國108年10月28日結婚,但她卻發現小明111年2、3月間,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孩小美(化名),而小美在明知小明有妻子的狀況下,竟長期保持著密切關係,雙方會互相調情、手寫日記、電子郵件互動等。小明更在同年6月及7月自美國寄送2次快篩劑等物品給小美,更離譜的是,同年10月,小明從網路上訂購情趣用品給小美,兩人維持不正當關係好長一段時間。

人妻提到,她曾在111年8月聯繫小美,當時對方坦承一切,但小美仍還是幾乎每天與小明視訊聊天,甚至大膽地在112年4、5月間同遊歐洲,並發生性行為,還任由小明拍攝隱私部位,人妻認為,兩人之間的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關係,且已讓她難以接受,決定維護自己的配偶權。

小美則稱,她在110年4、5月間透過Dcard認識小明,當時的她只有17歲,小明提到自己是緬甸出生、有我國護照但無國民身分證,目前定居於美國紐澤西州、是一名醫生,但卻沒提到婚姻狀況,一開始抱持著網路交友的心態,也從未見過面。小美指出,兩人從111年初才開始有密切聯繫,也認了有收禮物及情趣用品等,當時仍未見面,也誤以為小明只是開玩笑。

一直到接到人妻的電話,小美才知道小明人夫的身分,,而在求證小明後,得到夫妻倆人已在協商離婚、分居的回答,小美也理所當然地相信並維持互動。而到了112年1月至5月,小美因為前往法國交換學生,也數度和小明見面,直到5月因為倆人在巴黎吵架,不歡而散後就未再聯繫。

此外,小美認為,人妻並未對小明提告,且稱兩人之間相處融洽,意味著她的介入並未對他們的夫妻生活造成影響,同時提出自己當時僅有17歲,涉世未深,與小明年紀相差甚大,不認為有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

高雄地院調查後認定,小美有收到小明寄送的物品,也在111年8月就得知小明是人夫,且倆人同遊歐洲、拍攝私密照皆為確定發生的事實。法官認為,即使小明透露準備離婚,小美也應該確認他是否恢復單身,再加上頻繁親密通訊往來行為,認定小美侵害人妻配偶權,但考量她仍是一名學生,判賠12萬元給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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