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罹肺腺癌4期 標靶治療改善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一名 75歲的婆婆因久咳不癒,上醫院求診,醫生告知她罹患肺腺癌,必須手術。由於才在 2、 3期,症狀不明顯,家人懷疑這診斷,且不願老婆婆受苦,拒絕治療。婆婆進而接受中藥治療長達 1年,但症狀不減反增,因此再次求醫,發現已是肺腺癌第 4期,便開始服用超過 10年的標靶藥物。「 2、 3年來婆婆的狀況都很穩定,生活品質相當好。」台南市立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李楊成笑著說。
肺癌是國人十大癌症死因之一,其中又以肺腺癌的比重最高。但因肺腺癌初期症狀不明顯,往往察覺異樣時,已到晚期。李楊成表示,肺腺癌的成因,和抽菸、油煙或長期暴露在高風險環境下有關,其症狀多是咳嗽,甚至帶有血絲,或呼吸困難會喘。
李楊成說,台灣約有 6成的肺腺癌病人有表皮生長因子( EGFR)突變,因此肺腺癌的患者都會進行基因檢測,若呈陽性,則可使用標靶藥物,「這種藥物是針對特殊基因標的,阻斷癌細胞生長。」李楊成進一步解釋,透過基因檢測,才能提供個人化治療。
「化療很辛苦, 2、 3個星期就要到醫院治療。但服用標靶藥物,只要把藥帶回家服用,定期回醫院追蹤就好,且副作用低,也較能維持生活品質。」李楊成了解患者對治療的恐懼,經過仔細解釋,病患多能接受。然而,並非給予同樣治療就好,每個人都不同,很難說什麼藥物治療最好,須根據情況給予副作用最少的治療方法,當病人服藥配合度高時,療效才會高。
即使現在標靶藥物降低了治療過程中的諸多不適,卻也非盡善盡美,例如標靶藥物也有抗藥性產生的可能,「目前的標靶藥物約服用 10個月就會產生抗藥性,抗藥性的判別有的以症狀,有的以腫瘤增大的情況,並不一定。」李楊成說,未來也將有第 3代的標靶藥物上市,對已有標靶藥物抗藥性的癌細胞會有較好的抑制能力,對肺癌病人而言,是治療上的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