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食品等3類 重金屬管制加嚴

衛福部食藥署昨發布「食品重金屬含量新標準」,下修嬰幼兒食品、禽畜內臟等限量標準,並增訂堅果及油籽類的重金屬限量,自七月一日起,市面流通販售的相關產品都必須符合規定限量,違者必須沒入銷毀,廠商屆期不改,將面臨三萬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三月廿八日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國內食用禽畜(豬、雞等)內臟不少,重金屬鉛限量標準必須更嚴格,豬肉從○點五ppm下修至○點一五ppm,而禽類從○點五ppm下修至○點一ppm。至於國人較少攝取牛羊內臟,重金屬鉛的限量標準則從○點五ppm下修至○點二ppm。

重金屬超標 危害神經功能

由於重金屬危及嬰幼兒健康,可能影響神經等功能發育,甚至留下終身後遺症,林金富指出,這次也針對嬰幼兒食品下修重金屬鉛的限量,並增訂鎘的限量。

七月起,市售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食、特殊醫療用途嬰幼兒配方食品,「鉛」含量從現行○點○五ppm下修至○點○二ppm。嬰幼兒飲品從現行○點○三ppm下修至○點○二ppm。「鎘」含量限制,粉狀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飲品限量為○點○二ppm,液狀幼兒配方食品限量○點○一ppm。

堅果、油籽包括松子、其他堅果類、油菜籽、芥菜籽、亞麻籽和葵花籽、其他油籽(如芝麻)等六大類,規定「鎘」含量上限介於○點一ppm至○點五ppm。

骨頭鉛中毒 半衰期逾廿年

「鉛中毒,影響全身器官。」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長期接觸含鉛食物,可能導致鉛中毒,鉛在血液中的半衰期約一個月,骨頭甚至超過廿年,一旦血鉛濃度過高,將引發慢性貧血、腎衰竭、心血管疾病、神經病變等。

至於鉛對於幼兒影響更大,顏宗海指出,幼童吸收比率高於成人,加上器官組織還在發育,傷害難以彌補,且增加注意力不足風險。

第一級致癌物鎘毒性遠高於鉛,顏宗海表示,長期鎘中毒,將增加攝護腺癌、肺癌、乳癌、鼻咽癌、胰臟癌和腎臟癌等風險,而心血管疾病、動脈粥狀硬化症、冠狀動脈疾病、心肌梗塞、腦中風及死亡等風險,也隨之提高。

臨床顯示,當鎘蒸氣經呼吸道系統進入人體,約有一半被人體吸收,直接影響肺臟功能,以致出現肺氣腫及慢性阻塞性肺病;如經消化道系統進入人體,主要累積於腎臟,半衰期超過廿年,造成近端腎小管功能異常,導致部分低分子量蛋白質及鈣質流失到尿液,可能誘發「痛痛病」,且容易出現軟骨症、自發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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