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保衛戰 美洲人權法院首度審理墮胎權案

法新社報導,隨著律師向哥斯大黎加的美洲人權法院(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IACHR)提交該法院的第一起墮胎權案件,婦女們22日在法院外要求「伸張正義」。

一位僅被稱為比阿特麗斯(Beatriz)的女性,已成為對抗薩爾瓦多嚴格反墮胎的象徵。這個中美洲國家實施禁止任何情況下的終止妊娠。

在比阿特麗斯儘管生命面臨危險,仍被迫懷著一個無法存活的胎兒將近3個月之後,薩爾瓦多因為涉嫌侵犯人權和虐待,而被告上美洲人權法院。

抗議人士在黎明時分出現在聖荷西(San Jose)的法院大樓外,要從帶有紫色飾品的大型屏幕觀看這場審訊直播。紫色是爭取性別平等的象徵顏色。

她們揮舞著寫有「這場戰鬥是為了比阿特麗斯,也是為了所有人」的標語,並聲稱此案可能「改變拉丁美洲女性的未來」。

這起案件發生之際,正值部份拉丁美洲國家朝向放寬墮胎限制採取審慎措施,即便是美國正在改變這項程序。美國有簽署、但並未批准IACHR創始公約。

美國具里程碑意義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已遭到推翻。這項1973年的判決,在近50年來保障了美國人墮胎的憲法權利。

阿爾卡爾德(Maria Antonieta Alcalde)是生育權非政府組織「Ipas」的成員,這是本案的原告之一。她表示,法院決定審理本案「強烈表明…拒絕提供任何醫療服務,包括墮胎在內的那些具爭議性服務,都是違反人權」。

比阿特麗斯在這起案件被提出後,已於2017年在交通事故中喪命。但她的家人決定無論如何都要繼續推動此案。

薩爾瓦多自1998年以來就一直禁止墮胎,否則將處以8年徒刑。

這個中美洲國家實施部份世界上最嚴峻的反墮胎法,禁止一切的終止妊娠,即使懷孕對母體構成生命威脅、或是因性侵或亂倫而懷孕。而法院經常會判處墮胎婦女犯有加重殺人罪,最高可判處監禁50年。

比阿特麗斯在2013年20歲時發現她二度懷孕,當時她罹患自體免疫性疾病,而且已經歷過一次複雜的生產。

這個胎兒因為嚴重的發育缺陷被發現無法存活,根據法庭文件,比阿特麗斯被告知一旦繼續懷孕下去可能會死。

她尋求法律途徑准許墮胎,但案件被薩爾瓦多憲法法院駁回。後來她早產,而胎兒死亡。

正義與國際法中心(Center for Justice and International Law, Cejil)的德萊昂(Gisela de Leon)表示,薩爾瓦多透過迫使比阿特麗斯懷著一個明知無法存活的胎兒81天,侵犯了她的生命權和人格完整。

Cejil是一個非政府組織,同時也是原告之一。

本案預計將在大約6個月內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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