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搭遊園巴士下車跌倒「粉碎性骨折」 法院判六福村賠償207萬

孕婦搭遊園巴士下車跌倒「粉碎性骨折」 法院判六福村賠償207萬 259
孕婦搭遊園巴士下車跌倒「粉碎性骨折」 法院判六福村賠償207萬 25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彭姓孕婦於2021年至新竹六福村遊樂園遊玩,但乘坐遊園巴士下車時滑倒,造成左側遠端脛骨及外踝粉碎性骨折,她事後向六福村求償110萬,並依《消保法》請求懲罰性賠償,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事故現場地面不平整,確實極易使人滑倒,彭女求償有據,判決六福村應賠償她207萬元。

判決指出,彭女在2021年11月4日已有孕在身,她至六福村遊玩時搭乘遊園巴士,結果卻在下車時意外滑倒慘摔,造成她左側遠端脛骨及外踝粉碎性骨折,她認為,下車處的地面是摩擦係數低的黃土,園方未鋪設易於站立或行走的防滑材質地板,園區人員未提醒旅客注意安全,現場亦未設置明顯警告標語。

此外,六福村在她滑倒受傷後,馬上在彭女發生意外的地點(下車處)加設水泥鋪面,同時設立新的警告標語與漆上黃線警示,足見園方在事故發生前,現場並未提供合理的安全措施,因此要求六福村應賠償包含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110萬元,並依《消保法》請求損害額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但六福村對此反駁彭女指控,聲稱彭女當時下車時手中抱有一位嬰兒,又懷有身孕,認為彭女可能是下階梯時重心不穩,單腳無法支撐而跌倒,也有可能因為嬰兒阻擋視線,使她看不到地面,全憑感覺下車而踩空跌倒,認為彭女是「個人異常」跌倒受傷,並非踩踏到黃土地面才滑倒,彭女受傷與下車處地面是否有安全性「並無因果關係」。

新竹地院勘驗現場照片後發現,事故發生地點的地面確實容易讓人滑倒,六福村作為國內知名遊樂園,消費者人數眾多且跨越各年齡層,依一般社會大眾的合理期待,屬老幼婦孺皆宜環境,應該在遊園巴士下車處地面保持平坦、無障礙,避免消費者下車時發生危險,園方抗辯因素不可取。

法官認為,彭女在事故發生時懷有身孕,因傷勢必須有專人照顧逾5月,考量到六福村是國內知名企業,旗下有各大品牌,實收資本額高達19億元,斟酌雙方財產、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被害者所受痛苦,判決六福村必須賠償彭女103萬元,加上1倍懲罰性賠償金,總共應賠償207萬元。

照片來源: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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