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股族哭哭!股利抵減率和上限調高 財部說NO

想每年領股息賺第二桶金的存股族愈來愈多,現行股利收入除可分離課稅28%,也可選擇併入綜所稅合併申報,適用8.5%抵減率、抵減金額上限則為8萬元。對此,有立委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15條,要求股利可抵減比率應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率20%的半數10%為準,及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高可抵減稅額上限金額至8.32萬元,結果踼到財政部鐵板。

針對扣減率8.5%調高至10%,財政部表示,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原採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2017年參考國際稅制,自2018年起改採兩稅獨立課稅及股利所得二擇一課稅新制,抵減率8.5%是參考2015年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平均扣抵比率(可扣抵稅額/股利淨額)8.4%訂定,與營所稅並無關聯。

至於抵減額度上限,財政部也就二大理由拒絕調高,一是8萬元當初是依中低股利所得家戶扣抵金額訂定;二是股利可抵減稅額屬於租稅優惠,與物價指數無直接關聯。

財政部強調,股利可抵減稅額非屬賺取股利所得的必要費用,與物價指數並無關聯,因此不必比照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且股利可抵減稅額為政府「額外提供」的租稅優惠,抵減應納稅額有餘的話還可以退稅,相較其他類別所得均無類此抵(退)稅規定,股利所得其實已享有較優惠的租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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