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 控辯雙方爭論美國是否違法

(德國之聲中文網)孟晚舟的辯護律師團隊認為,孟晚舟面臨指控的行為發生在香港,因此與美國沒有足夠的實質性聯系;如果加拿大將孟晚舟引渡至美國接受有關銀行欺詐等指控相關的審訊,將違反國際法有關司法管轄權的規定。辯護律師範埃爾特(Gib van Ert)在本星期早些時候還說,美國方面聲稱對孟晚舟在香港行為具有司法管轄權"是毫無根據的說法",認為這是"明顯的權力攫取行徑"。

但是,公訴方並不同意辯方的這一論點。加拿大檢察官弗雷特(Robert Frater)在4月1日的聽證會上向法官指出,應該由加拿大外長就此案的美國司法管轄權做出決定。弗雷特認為,辯方觀點建立在對事實的"貧乏解讀"之上,而且忽略了重要背景信息:"(孟晚舟)在香港的虛假陳述其實並非關於在香港的風險,而主要是在美國的風險。"

根據美國方面的指控,孟晚舟涉嫌誤導匯豐銀行並誘使匯豐進行與伊朗有關聯的交易,導致銀行面臨違反制裁規定的風險。加拿大執法部門應美國的要求,於2018年12月在溫哥華機場逮捕了孟晚舟。此後,孟晚舟一直處於被軟禁狀態,而控辯雙方則圍繞是否將其引渡至美國受審拉鋸至今。

在此前舉行的一系列聽證會上,辯方律師向法庭陳述了包括孟晚舟被拘押期間人身權利遭到侵犯、此案遭到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政治干預等一系列觀點,強調應當判決美方引渡請求無效,允許孟晚舟返回中國。

按照計劃,孟晚舟的辯護律師團隊將從4月26日開始,根據對案件記錄中錯誤陳述的指控,再進行一次試圖取消引渡的辯論。法庭最早也要到今年5月才會做出是否將孟晚舟引渡美國的裁決。

文山/張筠青/(路透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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