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社福電價優惠不變!台電:改由主管機關編列

台電近期傳出計劃取消弱勢團體、社福機構、學校、醫院等電價優惠補助。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台電近期傳出計劃取消弱勢團體、社福機構、學校、醫院等電價優惠補助。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台電近年來虧損嚴重,今年力拚損益兩平,因此傳出計劃取消弱勢團體、社福機構、學校、醫院等電價優惠補助,引起朝野立委討論。對此,台電今(26)日回應強調,優惠補助沒有改變,只是補貼所造成的價差會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索取。

台電總經理王耀庭今表示,台電對弱勢團體、農漁會等電價是不會改變,只是說需要撥補的部分由各機關處理,補貼都還是會維持,只是台電因為補貼而造成的差額,會跟各事業主管機關索取,中央已有決議,台電是根據決議發文給各機關。

台電說明,將持續依據電業法第52條及53條規定,給予包括學校、社福等團體電價優惠,只是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經費支應,行政院也已經指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114年起編列相關預算,對於現行依法享有電價優惠的對象毫無影響,請學校、社福機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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