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組織集會遭罰 校園言論自由成焦點

全美各大城市近一個月來相繼出現支持以色列、要求加薩地區停火的遊行和集會,部分學生組織因集會被學校管制,自由表達的權利保護引發討論。圖為華府日前的挺以大遊行。(記者張筠/ 攝影)
全美各大城市近一個月來相繼出現支持以色列、要求加薩地區停火的遊行和集會,部分學生組織因集會被學校管制,自由表達的權利保護引發討論。圖為華府日前的挺以大遊行。(記者張筠/ 攝影)

以巴戰爭震盪中東地區,也讓美國各地再次掀起關於族裔、政治、人權、宗教等議題的討論,華府等城市出現許多遊行集會,學生們也紛紛表達各自立場,不過日前幾所學校發生集會學生遭學校處罰的情形,言論自由再度成為民眾熱議焦點。

華府的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的「巴勒斯坦正義學生」(Students for Justice in Palestine)組織,上個月因在圖書館附近舉行示威活動,被學校禁辦活動90天;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的「巴勒斯坦正義學生」和「猶太人和平之聲」(Jewish Voice for Peace)兩個學生組織,日前也因被舉報違反校園政策,被禁止不能在學校辦活動或領取學校資金。

這類事件引發全美各校師生對自由表達權的探討,華府的美利堅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公民對話項目」(Project on Civic Dialogue)創始教授史瓦茲(Lara Schwartz)表示,在公立大學中,言論應當受到保護,「除非是煽動性或會帶來威脅的恐嚇性言論」,而在私立大學中,學校有權選擇對抗議、集會等自由表達的行為採取保護措施。

史瓦茲說,許多大學有自己的行為準則,與簡單的言論表達不同,這些準則包括「不得侵入、不得破壞、不得騷擾其他學生,禁止暴力或攻擊他人」等,針對學生們的自由表達或集會活動,學校也可以設置相關的時間、場地和行為限制,例如禁止晚上10時以後的集會等,但多數學校不會對學生表達內容設限,避免侵犯自由言論的基本權利。

史瓦茲說,雖然學校是鼓勵思想碰撞、培養各種觀點的殿堂,很多學校仍在保護言論自由並平衡社區秩序方面,有不少壓力,「實踐第一修正案非常困難,例如仇恨性言論是否應當受保護?」

不同族裔和社群都有各自的文化背景、宗教觀點等,特定詞句可能會引發不滿,例如在部分抗議活動中,「從河流到海洋」(from the river to the sea)這一短語就曾惹怒部分社區,上述語彙被指是要將以色列公民種族滅絕的仇恨用字,「因此有時學校為了避免仇恨問題擴大,只好禁止特定群體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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