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變植物人學校敗訴需國賠 中市議員籲校方認賠

針對學校疏失致使烏日國小學童因心臟病發成植物人並遭法院判學校敗訴需國賠一案。賴佳微、江肇國、張家銨議員接獲家長陳情,訴訟至今多年已經身心俱疲,不只原本的生活受影響,現在照顧孩子要醫院、法院兩頭燒,生活更備感壓力,希望市府能尊重法院的判決,不再上訴。議員們表示,為政者應體諒家長心情,並要承擔起責任,不要任何事都要與民爭論,儘早讓事件塵埃落定,讓家長能夠放下心去專心照顧孩子才是正確之道。

賴佳微議員表示,2016年事發至今已經四年之久,近日行政訴訟一審結果出爐,判定學校確有疏失,全案應國賠462萬餘元。但校方第一時間回應自認絕無疏失,要持續上訴,教育局也尊重學校的決定。我向家長了解後,他們很擔心又要醫院、法院兩頭跑,希望事件儘早落幕。

江肇國議員表示,為政者應體會當事家長的心情,不要拿人民的納稅錢打這種無謂的官司。從楊小弟的判決來看,法院端認定校方確實在不少的程序上有其疏失。市府方應該要做的是持續檢討台中市校園的急救流程,或是校園AED使用的訓練是否落實。他要求,市府要誠懇認錯、承擔責任,不要再造成家屬的二次傷害。

張家銨議員表示,誰都不希望這件事情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非常心疼楊爸爸、楊媽媽不停的在醫院、法院奔波的壓力。他們很擔心上訴後,法官會有不同的想法而改變判決,他們真的很需要這筆錢去照顧楊小弟弟,期盼市府能讓這件事就此塵埃落定。

議員們表示,市府應尊重法院審判的結果,雖然再多的金錢換不回男童的健康,但是有許多家庭為了照顧家中的植物人,不僅得花大筆金錢,更是要耗費許多的心力。且根據統計,每位植物人每月居家照顧費用就要2萬多元,在院安養更高達5萬左右,這些都會讓已經受傷的家屬更為困難。期盼市府能將心比心,體諒家屬並協助他們有圓滿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