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女性健康自主 緊急避孕藥政策應加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擬開放緊急事後避孕藥「Levonorgestrel」(左炔諾孕酮)改列為指示藥,引發社會各界熱烈討論。此舉旨在提高婦女對該藥品的可近性,確保生育自主權,並與國際趨勢接軌。
緊急事後避孕藥主要用於無事前避孕措施或措施失效時,能有效降低非自願懷孕機率,尤其對性侵害受害者至關重要。國際緊急避孕聯盟(ICEC)及國際婦產科聯盟(FIGO)建議,應確保婦女無需經醫師診察即可自主服用。目前在我國健保署認定的十大先進醫藥國中,已有八國將其列為指示藥,僅德國和日本仍列為處方藥,而日本也於去年開始試辦藥局販售。
我國早在2016年曾欲開放17歲以上女性可在藥事人員指導下於藥局購買,但政策至今仍未實施。根據健保署和食藥署的統計,2016至2021年間,每年約有5萬至6萬人進行人工流產,顯示對中止懷孕的需求持續存在。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指出,此藥須在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效果與服用時間成反比。然而,國內婦產科診所持續減少,去年底僅剩965家,相較之下藥局數量達8887家。若能在藥局取得此藥,將大幅提高可近性,特別是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的女性而言。
值得關注的是,食藥署最新統計顯示,去年RU486(墮胎藥)的申報調劑量高達11萬餘顆。以單次人工流產平均使用3顆計算,估計約有3.7萬餘人使用口服藥物進行墮胎。若再加上手術流產人數,每年約有6萬餘人有中止懷孕的需求。這些數據凸顯了緊急避孕措施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黃金舜強調,非預期懷孕對女性的生涯發展和身心健康存在潛在危害。若錯過使用避孕藥的黃金時間,可能導致更高的經濟負擔和健康風險,如流產手術可能造成子宮腔沾黏、不孕症等併發症。
專家呼籲政府應積極因應,盡快將緊急事後避孕藥轉類,以確保婦女能把握緊急避孕的黃金時機。這不僅符合先進醫藥國家的做法,更呼應了政府「健康台灣」的政策理念。透過提高緊急避孕藥的可及性,政府可以更好地保障婦女權益,推動性別平等,並為台灣的公共衛生政策樹立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