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于晴還原遭勒索細節 泰警察總長親道歉

女星安于晴日前控訴遭泰國警方勒索泰銖2.7萬元(約2萬4792台幣),起初對方反指她酒醉帶電子煙,但1月30日曼谷市警局突然坦承確實有人收錢,泰國警察總長丹隆薩31日並公開向安于晴和所有受影響的人道歉。

安于晴昨也發6點聲明, 並公開感謝BBC等媒體願意聆聽及傳播真相,協助她走出黑暗的一刻,她強調對於泰國的國家文化、熱情及美食,她不會忘記也會繼續喜歡及支持,未來重遊也期待會有更好的體驗,希望此事到此為止。

她在聲明中還原當天細節,提及事情發生共約2到3小時,期間她都不能用手機,被攔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被搜包包,連隨手拍想告訴另一車的朋友說他們被臨檢,立刻被警察阻止且要求刪除,後來會泰文的朋友與警察溝通。

安于晴強調,當下她沒有電子煙,但不確定其他人有沒有,「可以確定的是,最後離開的時候,警察把電子煙放在我手上然後拍照,而且過路檢,我不會那麼囂張在警察面前抽,指控說電子煙是我的,要怎麼證明是我的?如果當下持有電子煙,那可以開罰單給我,但我不但沒收到,還被停留許久,被收2萬7。」

她說分享自己故事主要是讓大家有警覺,「電子煙和沒帶護照是犯法沒錯,但要把重點放在對的地方,如果是違法,更應該開罰單;而我當下受到的指示是,要我們一群人付錢避開攝影機,也就是被叫到角落收錢。」她不知道分享經驗會得到這麼大回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