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夜市有攤商違規營業 南市經發局蒐證釐清責任

安定保安宮夜市未復業卻有13家攤商違規營業,市府經發局蒐證調查,釐清應負責任。(記者李嘉祥攝)
安定保安宮夜市未復業卻有13家攤商違規營業,市府經發局蒐證調查,釐清應負責任。(記者李嘉祥攝)

▲安定保安宮夜市未復業卻有13家攤商違規營業,市府經發局蒐證調查,釐清應負責任。(記者李嘉祥攝)

全台夜市開放後,夜市業者和攤商問題層出不窮,臺南市安定夜市未審核通過,14日晚間卻有13攤商違規營業,市府經濟發展局已經蒐證調查中,雖然依法得罰6萬至30萬元,但市長黃偉哲考量攤商面臨經濟壓力,指示經發局、衛生局從行政和法治面討論後再裁罰。

黃偉哲表示,攤商要營生也要兼顧防疫,確實壓力很大,但目前為止仍是防疫至上,依規定採實聯制就是每個攤位前面要放置於QR code,還有三罩一套,除重中之重的口罩外,攤商料理食物時也需戴手套,除了防covid-19外也較衛生,至於面罩、遮罩,市府會再與攤商討論,因為並不是每一攤的攤商都是料理熱食。

經發局長陳凱凌指出,臺南有40場夜市,36處已經提送計畫書審定通過,安定夜市雖有提出申請程序但尚未審定通過,提醒沒有申請或尚未申請通過的夜市,一定要完成防疫計畫項目申請,經過會勘後才能夠復業,並不是7月26日就自動解封。

陳凱凌說,經發局派員至安定保安宮夜市稽查,會再進行實質調查與確認,並跟衛生局商討再定奪,也再次呼籲攤商在疫情期間應以防疫為重,盡量能夠做到口罩、面罩、熟食遮罩,尤其口罩如果沒有戴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部分,一定會依法開罰。

至於安定夜市案件應處罰攤販或業者,陳凱凌強調,初步認定是先針對攤販管理單位夜市自治會,但也有可能管理者已告知不能擺攤,但攤販仍私下動作,變成流動攤販,到底是個別攤販行為或是流動攤販,需調查後才能確認,經發局會查清楚後再依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