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終老》不想客死異鄉 盼台灣合法化

中國時報【魏怡嘉╱台北報導】

事實上,在傅達仁之後,又有二位台灣人想到瑞士尋求安樂善終,安樂善終促進會理事長傅俊豪表示,其中一位還來不及到瑞士便已過世,另一位則完成了心願。但飛一趟瑞士要20多小時,對於末期的病患體力是一大折磨、也是考驗,且是客死異鄉,何不讓想安樂善終的國人有機會在故鄉完成心願?

傅俊豪說,到了生命最後一哩路,相信每個人一定希望家人在身邊,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讓全家人都飛到瑞士,最近有位日本女士花了半年時間,終於要到瑞士執行安樂善終,但因花費關係,最後只有妹妹陪著去,二人孤單的身影,更令人不忍。

目前通過安樂善終的國家,分別為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加拿大以及美國六個州,包括加州、科羅拉多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蒙坦那州及佛蒙特州等。其中荷蘭為第一個通過合法安樂善終,並於2002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國家。

傅俊豪指出,瑞士是唯一開放外國人前往完成安樂善終的國家。而安寧善終在各國的做法及條件均不相同,包括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為被動注射安樂死亡,其餘國家大多由病患自己使用藥劑,讓病患在終結自己生命時,採取主動的角色。

目前通過合法安樂善終的國家條件各有不同,例如在荷蘭,必須是痛苦難以承受,而且沒有改善希望的病人,而痛苦不一定要源自癌症,也不限於身體的痛楚,包括失去尊嚴、個人心智持續退化等,也都符合條件。

比利時的法律與荷蘭相似,申請者的痛苦必須因無法治癒的疾病及無法承受,但不必然是致命的癌症,非癌症者須經額外審查。在加拿大,須患有無法治癒的病,並為此無法持續承受痛苦者,才可申請協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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