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備體育選手權益 國政會建議增名模條款、成立基金信託防堵
賴清德總統宣示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預計每年編列新台幣200億元體育預算,鼓勵舉辦國際級賽事,行政院正緊鑼密鼓展開籌備工作。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天(22日)邀集專家學者座談,建議新增「名模條款」,增列運動員自聘防護員、訓練師費用的支出等稅務減免,成立基金信託以防賭等建議。
台灣在本屆巴黎奧運奪得佳績,連帶運動選手的訓練環境及職涯發展,引發討論。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2日邀集專家學者舉行座談會,針對賴清德總統宣示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等議題提出看法。
P. LEAGUE+副會長陳建州以台灣男子職業籃球聯盟為例說明,為了增加就業機會,建議從職業化、娛樂化、數據化、產業化來著手推動,其中最困難的是產業化,其中涉及轉播權利金、票房、周邊商品、品牌贊助金。他表示,政府若承立體育部,也可邀請退役選手加入,除了為其增加就業機會,退役選手也能從自身經驗提升體育選手的權益。陳建州:『(原音)這些就是可以讓退役運動員,有機會在未來體育部,作照顧選手,因為他們最懂,整個黃金歲月都奉獻在他的項目上,所有事情從基層到最後國際賽,都清楚明白,體育部的成立,優先做了很好的示範,鼓勵退役選手能夠進入體育部為自己項目服務。』
中華籃協副秘書長張承中表示,若體育署升格成體育部,將可以跟其他部會平起平坐,有利於後續協調,比如嚴防運動防賭,就可以跟法務部協調,相信除了資源增加外,對於推動事務也是有幫助。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產業暨新創研究中心召集人簡榮宗指出,為防範假球、簽賭情況發生,職棒球隊自願成立信託基金,由球員每月將部分薪資交付信託,作為發生詐賭的理賠基金,但若不再有詐賭事件,則成為球員退休金,此外,他建議,建議新增「名模條款」增列運動員自聘防護員、訓練師費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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