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拉斯積欠我139億 外交部:依合約還本付息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宏都拉斯媒體報導,宏都拉斯在與臺灣斷交近11個月後,仍積欠臺灣約新臺幣139億元債務。外交部今(20)日表示,前邦交國貸款案依約正常還本付息,若未來有違約情事,銀行業者可依商業貸款實務,循國際司法途徑進行追償。

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表示,臺灣與前邦交國間的貸款皆為商業貸款性質,臺灣的銀行業者與他國政府透過簽署貸款合約進行借貸,內容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並訂有爭端解決機制及訴訟管轄機制等。

劉永健指出,由於外交部非合約的簽約主體,所以未便評論。但依據我國銀行告稱,前邦交國積欠銀行的貸款案,目前均依合約正常還本付息,並無新增違約情形;若未來遇到違約情事,我國銀行也可依商業貸款實務循國際司法進行追償。

劉永健進一步表示,先前確實有積極追償案例,我國銀行先前對已斷交的中非共和國及剛果民主共和國提起國際訴訟,並已在106年4月取得勝訴,銀行正持續透過調查借貸方可扣押資產等方式積極追償。

宏都拉斯積欠臺灣139億元,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表示,目前均依合約正常還本付息,並無新增違約情形。(記者郭曉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