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著軍服外出 彰顯榮譽感

記者傅啟禎/臺北報導

為展現官兵自信與榮譽,國防部鼓勵官兵於軍人節、軍種重要紀念日等時機,依《國軍現役軍人外出服儀實施作法》,就單位特性穿著軍裝,展現從軍驕傲。

國防部鼓勵官兵可於軍人節、軍種重要紀念日、營外洽公、外散(宿)、短期休假,以及招募設攤或奉核定參與民間活動等時機,穿著整齊筆挺的軍裝,向國人展現從軍的榮譽感。

國防部指出,機關及學校單位穿著軍便服配戴船形帽,部隊單位可著野戰服或軍便服;海軍所屬單位規定穿著軍便服配戴船形帽,中士(含)以下配戴無簷水兵帽。此外,配合重要慶典或節日,視任務特性律定著軍常服,新訓中心在訓新兵及機敏任務人員,依現行規定穿著。

國防部強調,各單位應定期實施服儀檢查,單位主官(管)應於外出前完成檢查,嚴禁軍、便服混搭,以樹立國軍優質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