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起訴朱○緯等人詐騙護照集團 主嫌具體求處徒刑 22 年

宜蘭地檢起訴朱○緯等人詐騙護照集團,主嫌具體求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廿二年,強力 「懲詐」!(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地檢起訴朱○緯等人詐騙護照集團,主嫌具體求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廿二年,強力 「懲詐」!(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地檢起訴朱○緯等人詐騙護照集團,主嫌具體求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廿二年,強力 「懲詐」!(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林禹宏指揮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共同偵破主嫌朱○緯等人詐騙護照集團,前後四次接續聲請羈押禁見四名被告獲准,全案於今(十五)日偵結起訴八名被告,並就主嫌具體求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廿二年。

該案經林禹宏檢察官暨專案團隊鍥而不捨偵查、鞏固證據,從「車手」、「話務手」溯源到發起、指揮詐騙集團的「主謀」,均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徹底瓦解詐欺集團,其中主謀朱○緯另涉妨害性自主及重利等罪嫌更是具體求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廿二年,強力「懲詐」!

另為追徵被告犯罪所得,於一一三年七月十日檢察官成功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被告所有價值百萬元賓士車輛,即刻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拍賣,並迅速於一一三年八月十四日順利拍定一五五萬元,為地檢署近年來首次與宜蘭分署通力合作,剝奪詐騙集團不法所得,並落實被害人保護,達成「被害人減害」!

該案緣於陳○豪經營美髮廳,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間透過美髮店客人,得知蒐集我國護照辦理貸款,可從中抽傭牟利。陳○豪、李○錦、蔡○偉及胡○威四人為了從中抽傭牟利,共同收取我國護照共廿一本交付他人。而陳○豪原另有邀朱○緯一起蒐集護照,然陳○豪因故無法辦理。詎朱○緯認為遭陳○豪欺騙因而心生不滿,為了報復及牟利之不法目的,竟發起犯罪組織,找來黃○恩、洪○丞及陳○成等人共組詐騙集團,於一一二年三月至六月間持續以:辦理貸款需要費用等云云向陳○豪等施用詐術,共詐得近新臺幣四00萬元及上開我國護照共廿一本。

專案團隊於一一三年六月廿一日拘提主嫌朱○緯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緊接於一一三年六月廿六日、七月十日及七月廿二日持續查緝詐騙集團成員陳○成、洪○丞及黃○恩等人到案並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中洪○丞原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裁定三萬元交保,經檢察官立即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地院重裁羈押禁見。再經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共三波執行,循線追查廿一本護照所有人之上、下游流向及轉手過程,進而順利偵破。

該案起訴共八名被告,被告朱○緯、黃○恩、洪○丞及陳○成四人,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被告陳○豪、李○錦、蔡○偉及胡○威四 人,以違反護照條例之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嫌提起公訴,另護照轉手過程中亦涉嫌交付護照罪嫌之李○諭、廖○榆、吳○霆三人則予緩起訴處分。

宜蘭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呼籲,護照係政府頒發給國民持用赴國外旅行使用的重要國籍及身分文件,切勿輕易交付第三人,該署將持續貫徹政府「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策略及措施,強力打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