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邀您一起重視海洋環境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為持續推動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配合林務局修訂「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公告自十二月二十日起至下次宜蘭縣轄區內發布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止,縣民可至縣轄區內海灘(岸)自竹安溪出海口以南至和平溪出海口以北(各港口及國家風景區據點範圍除外)自由徒手撿拾未具公部門註記之小尺寸漂流木,除了可作為縣內社區、學校及藝術創作者的薪材,也可在平時減少部分堆積於海灘上漂流木,共同維護海攤環境清潔。
公告區域內海灘的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只要未經裁切,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二十公分且長度二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五十公斤以下,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者,縣民均可自由徒手撿拾。
縣府指出,撿拾漂流木後,若可能再行(加工)轉售,拾得人可到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登記原則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以領取官方登記文件,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縣民撿拾漂流木僅作為自行使用之薪材或蒐藏品,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目前檢查站設置於宜蘭縣樹藝景觀所、羅東林區管理處礁溪工作站、冬山工作站及南澳工作站等四處,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先行電話預約登記時間。
縣府也提醒,自由撿拾清理漂流木時,現場不得使用機具,並應隨身攜帶國民身分證作為身分證明。不具當地居民身分及未按本公告規範之區域、期間撿拾清理者,得報當地警察機關依森林法第50條及刑法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