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補習班疑擅給學童吃「利他能」 宜縣府:停止招生送辦

宜蘭縣政府調查出某補習班疑似未經醫師處方,竟然擅自提供學童使服用 「利他能」。(圖:取自北榮桃園分院官網)
宜蘭縣政府調查出某補習班疑似未經醫師處方,竟然擅自提供學童使服用 「利他能」。(圖:取自北榮桃園分院官網)

宜蘭縣政府日前接獲社安網絡情資,某補習班疑似未經醫師處方,擅自提供學童使用藥品,縣府調查後確認有2名學童服用 「利他能」,抑制過動與增加注意力,縣府除要求該班停止招生並限期改善外,也主動通報宜蘭地檢署進行偵辦。

宜蘭縣衛生局說明,日前透過縣內社安網發現,有補習班疑似為改善專注力、提高學習成效,擅自提供少數學童服用少量藥品,但由於該藥品為處方用藥,而該補習班人員並未具醫師資格,卻讓學童服用。有2位學童被錯誤提供藥品,由於相關行為已違反醫師法等相關規定,縣府通報宜蘭地檢署進行偵辦。

宜蘭縣衛生局長徐迺維局表示,利他能為治療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常用藥品之一,但須經醫師診斷後才能開立使用,若未經醫師診斷使用,則有影響健康之虞。藥物主成分為派醋甲酯,過量使用會使中樞神經系統受到過度刺激,產生嘔吐、焦慮、反射亢進、肌肉抽搐、幻覺、心跳過速等症狀發生,須小心使用。

宜蘭縣教育處長簡信斌指出,該班學童人數106人,為了讓該補習班的學生及家長們安心,教育處已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5條」處以停止招生及限期改善之處分,並全面提供該補習班學生關懷服務。

簡信斌續指,目前除已確認學生外,該班其他學生若有疑慮曾服用非經處方之藥品者,衛生局也已協調並將安排至縣內3家區域醫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羅東博愛醫院及羅東聖母醫院接受醫療諮詢及篩檢服務。

衛生局透過管制藥品管理系統,查閱縣用醫療機構和藥局用藥情形,經查縣內9家醫療機構及86家藥局,目前未發現管制藥品有不當流用情節,教育處已通報各教保機構及補習班等,務必落實幼兒託藥措施,協助家長以委託之醫囑藥物進行用藥,提醒非經醫囑取得藥物使用涉及密醫行為,甚至觸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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