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一O年度第一次住宅補貼 僅開放線上及郵寄申請

宜蘭縣政府一一O年度住宅補貼公告受理時間及項目公布:受理申請期間: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八月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時至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一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一上午九時至二月廿五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縣府地政處表示:為配合新冠肺炎防疫需要,第一次受理申請取消臨櫃辦理,僅開放線上申請及郵寄郵戳為憑申請方式,倘疫情進入四級警戒,則只開放線上申請方式;第二次受理申請則視疫情變化滾動調整。

補貼項目如下:宜蘭縣租金補貼金額上限:第一級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家庭成員二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或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補貼上限三六OO元。第二級為非屬第1級及第三級條件者,補貼上限三二OO元。第三級為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四十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補貼上限二千元元。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貸款二一O萬元,償還年限最長二十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合計最長以五年為限。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貸款八十萬元,償還年限最長十五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合計最長以三年為限。以上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年利率最低可達百分之零點三一二,申辦資格可向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查詢 ( https://www.cpami.gov.tw/) 。

申請方式:為配合新冠肺炎防疫需要,第一次受理申請取消臨櫃辦理,僅開放線上申請及郵寄郵戳為憑申請方式,倘疫情進入四級警戒,則只開放線上申請方式;第二次受理申請則視疫情變化滾動調整。採郵寄申請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尚未租屋者,向欲租屋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採線上申請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網站( 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 ) 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申請期間為一O九年度租金補貼受領戶,經確認申請意願後,採自動由系統匯入前一O九年次資料方式,免再提出申請。並規劃於受理申請前,為七月一日至七月二十日,先以簡訊通知申請人本府預約致電時間,再電話聯繫符合匯入資格之申請人,逐一確認其資料是否無誤並取得申請人同意後,於一一O年八月二日匯入住宅補貼系統登錄取號,倘簡訊通知無回電及逾2次致電皆無法聯繫者則不予匯入資料,申請人仍需於受理期間以線上或郵寄方式提出租金補貼申請。

欲申辦民眾亦可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申請書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重要政策」→「一一O年度住宅補貼專區或向宜蘭縣政府、宜蘭地政事務所、羅東地政事務所及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