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點餐後取消 業者飆罵判罰3000元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6日電)蘇男向林男購買滷味,點餐後突說不要並離開;林追上詢問為何不買,蘇說有衛生問題,林男口出「你是有多乾淨,骯髒人」等語,遭蘇男提告,法院近日判罰林男新台幣3000元。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蘇男在去年12月中旬,前往林男經營的滷味攤消費,蘇男點完餐點後,未向林男說明原因,突然表示「餐點我不要了」等語,並掉頭離去。

林男追上前詢問,並要求蘇男付款,蘇就說「你餐點製作未注意衛生」,林便回應「你是有多乾淨啊,骯髒人」等語;蘇男不滿遭罵提告。

北院根據相關卷證資料、蘇男提供的錄音檔,認定林男觸犯公然侮辱罪,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本案屬消費爭議,因此判林男3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一日,本案可上訴。10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