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涉強制猥褻女助理慘了!台北地院判他有期徒刑8個月

去年#MeToo浪潮席捲全台,藝人宥勝被爆出2016年底涉嫌送一名女助理回家後,藉口去她家上廁所,結果對坐在沙發上的被害人「舔耳摸胸」,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屬實,去年11月起訴他強制猥褻罪,愛家好男人形象大翻船。台北地院歷經4個多月審理,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宥勝也成為去年#MeToo浪潮下,第一個遭法院判刑的藝人。

41歲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去年傳出對3位女助理伸鹹豬手,分別對她們舔耳、解內衣及從背後環抱等,經見義勇為的民眾向北檢告發後,雖然3人均未提告,但檢方調查認定有2人遭性騷但已過法律追溯期,另名助理則遭猥褻,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

北檢查出,宥勝2016年底在工作結束後,以順路為由提議送被害女助理返家,女助理同意後,搭宥勝的車一同返回她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住所,宥勝突然表示要向她「借廁所」,女助理則坐在客廳沙發等候。

不料,宥勝上完廁所後假裝心情不佳,走向女助理身旁,突然以面對面的姿勢坐在她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再用一隻手迅速解開女助理的內衣扣子,用舌頭舔耳朵並撫摸其胸部,女助理死命抵抗,宥勝才罷手離開。

北院在今年1/9、3/26兩度開庭審理,據了解,被害人則在今年3月中旬聲請參與訴訟獲准,北院訂於3/26傳喚被害人和社工出庭作證,北院當天辯論終結,訂於5/24宣判,沒想到卻出現小插曲。

被害人委任律師主張,宥勝疑透過友人傳話,另透過律師將部分詰問資料提供給被害人。檢方懷疑宥勝教唆串證,當庭建請法院羈押,宥勝則強調只是想尋求和解,合議庭評議後諭知交保8萬元,禁止他再不當接觸或連繫相關人。

在宣判前,宥勝於4月間突然又委託律師遞狀給法院,主張有新事證請求合議庭再開辯論,北院裁准,宥勝4/30第3度到北院開庭,案情疑朝向和解發展,但委任律師當時不願回應雙方是否和解。

更多太報報導
酒醉到彈藥庫上哨睡死 天兵廢弛職務卻因這個原因緩起訴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一審全無罪 藍營告邱莉莉、林志展「當選無效」敗訴定讞
拿對岸錢稱「蔡英文假博士」中配一審無罪 檢「萬言書」上訴二審續境管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