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被法官斥厚顏串證「無悔悟之心」 經紀人回應了

【記者趙大智/台北報導】宥勝(本名王宥勝)因2016年對女員工揉胸、舔耳,台北地院查出他在審理期間傳訊給被害人、證人想串證「無悔悟之心」,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他8個月徒刑,可上訴。昨判決書公開宥勝串證話術,他向女員工承認想「脫罪」,希望她出庭時改口說:「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一名女證人則收到宥勝妻子以小孩來求情的訊息。對此宥勝經紀人回應了。

宥勝經紀人王子表示:「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進行中,我們會完全尊重司法的判決,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至於判決書中提到宥勝指一審判有罪,他將會上訴,對此王子回應:「這個我不清楚,還沒有看到判決書。」

根據判決內容,宥勝在今年2月19日透過共同友人傳LINE給女員工,聲稱他看到女證人PO文後,「我才震驚的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對此,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並形究自己是「充滿歉意的宥勝」,要求跟對方視訊,自己露臉就好。

由於女員工無意跟宥勝接觸,宥勝3月6日再次透過友人傳LINE,表達已向律師請教「該如何盡快結束而不再打擾女方」時,希望彼此不再互相攻擊,又可以讓法官滿意,儘速審判並結束一切?並提出問答建議「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而導致官司可能必須持續延長」。

宥勝在訊息中明確表示自己想「脫罪」,而且如果一審判有罪,他一審會上訴,「因為如果我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這對我自己和家人都會是很大的打擊,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的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這一點還請妳見諒」,並以Line傳送「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和解書電子檔案」給女員工。

而宥勝妻子慈惠則傳訊給女證人,以小孩為由請求溝通機會。法官認定宥勝在法院進行審理程序交互詰問之前,不當接觸本案2名證人,也就是被害女助理及一名女性證人,足以認定宥勝試圖勾串證人,使犯罪事實陷於晦暗不明,目的是脫免罪責,企圖影響司法審理結果的正確性及公正過程,也再次對女助理造成心理壓力及傷害,審酌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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