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遭判刑8個月! 8年前強吻女子「強制猥褻罪」求和解遭拒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去年捲入Me Too風波,遭控訴強吻女子涉猥褻罪,24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宣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期間,他雖認罪,表達願意與受害者和解,但遭到對方拒絕。
宥勝被控2016年年底,對被害女性施行強吻、揉胸等行徑,後在女方奮力反抗之下,宥勝才知難而退,此事於2023年爆發的Me Too風波後被掀出。今年一月,宥勝在開庭後接受訪問,「其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子」、「期待能再為社會多做點事」。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過程中還有一段插曲。今年三月第二次開庭時,宥勝被舉發企圖串供,透過共同認識的友人傳遞訊息,與被害人不當接觸,檢方建議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宥勝已認罪,後裁定宥勝以8萬元交保,並不得再接觸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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