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想起來?李朝卿111件貪汙案遭判450年 林明溱竟稱「大家淡忘了啦」

南投縣長林明溱。   圖:翻攝自林明溱 臉書
南投縣長林明溱。 圖:翻攝自林明溱 臉書

[新頭殼newtalk] 前國民黨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及多達111件貪污案,其中17罪已定讞入監服刑,另所涉94罪台中高分院更二審近日宣判,再判81案有罪,各判處5年6月至6年2月徒刑,累計刑期超過400年。不過,對於前黨籍縣長誇張涉案,現任國民黨南投縣長林明溱則稱,「大家淡忘了啦」。

李朝卿在縣長任內,多項工程弊案與妻舅、秘書等人收受賄賂與回扣,甚至被檢調在辦公室搜出裝有現金的茶葉罐。2013年遭檢方起訴。一審南投地院認定李朝卿犯罪事實包括96件回扣案、15件收賄案,共計111罪,犯罪所得達1948萬元,判處3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上訴到二審後,則改判22年、褫奪公權10年。

更二審近日再判李朝卿81案有罪,總刑期超過4百年,各界關注是否影響南投縣年底選情,不過,現任縣長林明溱急忙緩頰稱,「這已經太久了,大家淡忘了啦,所以一個人的特質是不一樣的,不能夠連在一起。」

此外,林明溱還自稱當八年縣長做得非常清廉,不過,先前林明溱才被披露私設「黑官」爭議,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讓兒子林儒彬擔任「無給職」縣長特助,頻頻出席活動,遭質疑利用縣府資源為兒子的立委補選之路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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