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保護令寄家中偷吃曝光 婦人才知老公在外養小三

小三被家暴,保護令寄家中,元配才知老公養小三。(圖:彭清仁攝)
小三被家暴,保護令寄家中,元配才知老公養小三。(圖:彭清仁攝)

郭姓女子與有婦之夫交往3年,因為遭同居的黃姓男子毆打,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官核發後將保護令寄送到黃姓男子家中,元配才發現丈夫在外偷吃,元配向法院提告侵害配偶權索賠6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小三須賠15萬元。(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黃姓男子與妻子結婚40年,家中突然接獲家暴保護令,元配追查後發現丈夫在外有小三,甚至對小三施暴,小三因而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法官審核後,黃姓男子偷吃案情才曝光。

不過元配並不同情小三,向法院提告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60萬元。元配向法官供稱,丈夫與小三郭姓女子曾交往並於109年分手。但兩人之後卻交往長達3年之久,已嚴重侵害她對婚姻的信賴,至今面對丈夫婚外情衝擊,時常不由自主地流淚,更會作嘔、焦慮、難以入眠,因而向小三求償60萬元。

小三出庭則辯稱,剛開始黃姓男子說與妻子感情不好,妻子要離婚才會追求她,之後有交往,為男女朋友關係,但沒有住在一起,當時她知道黃姓男子還沒離婚。元配於108年間打電話給她,之後就沒有與黃姓男子來往,直到黃姓男子最近到公司鬧,還毆打她,因而聲請保護令。

法官認為,郭姓女子明知黃姓男子為有配偶之人,仍逾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造成元配精神上痛苦,最後判賠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