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要注意!高中生好玩上傳「這照片」竟被罰20萬!
除了一般常見的紙菸以外,現在各式各樣的菸產品是越來越層出不窮,甚至在國高中生之間傳播開來,而近日,更有一名高中生因為在網路上張貼「電子煙圖片」而被開罰20萬元!
張貼電子煙圖片遭罰!
近日,南投縣衛生局裁罰一名高中生,原因是他在網上張貼電子煙圖片,此舉也已觸犯《菸害防制法》,據南投縣政府說明,這名高中生是在朋友的慫恿下,因一時好玩而上傳電子煙圖片,經民眾發現並向衛生局檢舉。
儘管事後他辯稱自己僅有張貼圖片,沒有任何販售行為也沒有進貨,自己完全沒有吸電子煙,但經過調查後事證明確,衛生局只能依據《菸害防制法》裁罰新臺幣20萬元整罰鍰。
衛生局也表示,去年3月菸害防制法修正後,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及未經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加熱菸) 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產品輸入、製造、販賣、展示、廣告、供應及使用,根據法規,即使只是在網上張貼相關資訊,也視為違規行為,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之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款。
電子煙使用率上升、年齡層下降!
根據衛生局調查,近年來南投電子煙使用率持續上升,年齡層也逐漸下降,統計顯示,南投縣國中生電子煙使用率達3.9%,高中生則達8.8%,使用率增幅明顯,在國際間也已多次證實電子煙對青少年健康有害,電子煙中含有的尼古丁及化學成分,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尤為嚴重,長期使用可能導致健康問題。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至今,南投縣府衛生局已裁處17件網路刊登類菸品(電子煙)或指定菸品(加熱菸)之案件,露天(8件)、Instagram(4件)、蝦皮(3件)、Dcard(1件)、7-11賣貨便(1件),其中有1件是未成年學生所為。
網路張貼類菸品(電子煙)或指定菸品(加熱菸)之文字、圖片,都違反菸害防制法之規定,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至100萬元!南投縣府衛生局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一時好奇恐將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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