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蘇里、紐約屋主槍殺誤闖者「城堡原則」自衛爭議多

13日晚間9時許,雷斯特(Andrew Lester)已經上床就寢,突然一串電鈴聲將他驚醒。雷斯特抄起了一支步槍,向窗外打量,看見一名黑人男子似乎正伸手企圖要拉他前門門把。警方指出,這名84歲的白人屋主問也沒問,不由分說就扣下了扳機,門外的人應聲倒地。

不幸站在門外的男子並非宵小或意圖不軌,甚至還未成年,他是擅長吹奏低音單簧管的堪薩斯市史特力高中資優生亞爾(Ralph Yarl),年僅16,當時他正要去接兩個雙胞胎弟弟回家,不料卻找錯了地址。

雷斯特在警方筆錄中表示他以為亞爾企圖要闖進他家;顯然他的認知錯誤,但並不妨礙他在法庭上引用這點作為面對一級重傷害和持械犯罪兩項罪名的抗辯理由。

至少10州 挺屋主強硬態度

數個世紀以來,「城堡原則」(castle doctrine)早已深入美國人心,一個人的住家就是其城堡,只要身在屋內就有權自衛;如今這項原則已經被引申為只要屋主認為住家遭闖入,就可以使用致命武器制止。

無獨有偶,兩天之後的15日晚間,20歲花樣年華的凱琳·吉利斯(Kaylin Gillis)開車載著三名友人要去拜訪另一位朋友,結果在紐約州北部薩拉托加郡意外開進了錯誤的住家車道,她們正要將汽車掉頭,屋主莫納漢(Kevin D. Monahan)持槍走了出來,站在門廊開了兩槍,其中一槍擊中吉利斯,送醫不治。

比「城堡原則」更激進的是「堅守立場」(stand your ground)原則,亦即當你有理由相信某種暴力犯罪行為即將發生之際,可以採用致命武力加以防止,而且這項原則適用範圍不僅只局限於個人住家。

根據全國州議會會議(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統計,全美至少有28州與波多黎各採用「城堡原則」,其中至少有十州法律支持屋主採取「堅守立場」的強硬態度;另外有四分之一的州則採行「撤退責任」(duty to retreat)精神立法。「撤退責任」規定屋主發現有外人闖入時,應該先撤離,以確保自己安全為上。

反槍派:允許暴力掩蓋歧視

擁槍人士堅決主張,法律賦予人民持槍自我捍衛權利,無論身處何地;反對者則指控濫用「城堡原則」,是鼓勵槍枝暴力以合法掩飾種族偏見。

堪薩市律師賈米森(Kevin L. Jamison)針對亞爾誤殺案表示,「城堡原則」賦予個人保護自己免受威脅的權利,但需要提出證據,證明確實受到威脅,「不能隨便射殺某個出現在你家前廊或按門鈴的人,這就是為何大門安裝門鈴的作用。」 賈米森強調,在沒有影片或證人佐證下,其實很難證實威脅存在,僅僅因為有人敲門,不足表示受到外力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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