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島丟包事件 交長要重罰年代旅遊

針對富國島丟包事件,交通部長王國材要求觀光署祭重罰,並斥責年代旅遊不負責任。圖/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富國島丟包事件,交通部長王國材要求觀光署祭重罰,並斥責年代旅遊不負責任。圖/本報資料照片

292名台灣旅客參加年代旅遊的越南富國島五天四夜行程遭丟包,交通部長王國材15日表示,已要求觀光署祭重罰,並斥責年代旅遊不負責任,收了錢卻把旅客丟包國外。王國材說,旅行社未事先安排好團客簽證、住宿及機票,將依旅行業管理規則每團可開罰1萬至5萬元,此外,消費者保護法也可命其停業三個月處分。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未付款給越南地接社的欠款糾紛,造成10團共292名台灣旅客參加越南富國島五天四夜行程遭丟包,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表示,我國駐胡志明辦事處已在爭議發生後,主動就地提供受影響國人必要協助;王國材則指出,旅行社不負責任,收了錢卻把旅客丟在國外,已要求觀光署從嚴處理。

關於旅客的求償,王國材說,觀光署會與品保協會聯絡協助民眾,針對本次旅遊紛爭啟動相關機制,並針對台越雙邊調查;觀光署最快下周會提出初步的調查結果,盡快還原事件的真相,最重要的是還給民眾一個公道。

王國材說明,本次事件涉及兩項法規,一是《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出團前,旅行社須辦好簽證、機票和住宿,年代旅遊幾乎沒有做好,違反規定可依《發展觀光條例》開罰每團1萬至5萬元;此外,也涉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36和38條規定,最重可命其停業三個月處分,將視調查結果處理。

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表示,目前消費者投訴的件數還在統計中,後續交通部可以根據消保法重大違反消費者保護事由規定來開罰,行政院原則尊重各部會依照個案做裁量論斷。

針對旅行團丟包事件,觀光署副署長林信任說明,第一時間由越南辦事處居中協調,協助國人返國、避免滯留海外,現階段則進入行政調查,因涉及跨國事務,須台越雙邊共同合作,台越每年觀光高峰會交流,雙邊管道順暢,現也已啟動越南當地接待旅行社調查。

林信任表示,目前越方已介入調查當地接待旅行社,將會盡速還原真相、盡快提出調查結果,觀光署後續將會針對違規行為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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