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遺囑規定「100年後才能領」 繼承人終於等到23.6億遺產

丹麥富商收藏的錢幣等,直系子孫在100年後終於繼承。(翻攝自Stack's Bowers官網)
丹麥富商收藏的錢幣等,直系子孫在100年後終於繼承。(翻攝自Stack's Bowers官網)

富豪們為了避免紛爭,生前都會留下遺囑,分配遺產給子女等繼承人,不過丹麥有一位富豪遺囑很特別,他規定直系子孫們要在100年後才能繼承遺產,繼承人們終於在去年11月得到遺產,現在價值約7,200萬美元(約新台幣23.6億元)的遺產將拍賣,並將收益分配給繼承人們。

根據《彭博》等外媒報導,丹麥奶油商人、收藏家布倫(Lars Emil Bruun),生前收藏了許多來自丹麥、挪威、瑞典等地的稀有硬幣、獎章、紙幣等,包含丹麥克努特大帝統治英國時期(1016年到1035年)流通的錢幣。

布倫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對丹麥政府保護文化遺產的能力感到憂慮,所以他在1921年訂下遺囑,把自己收藏的皇家硬幣、獎牌等保存在丹麥國家博物館,當成館藏備品,並規定100年後,如果國家的收藏品都還保存良好,他的收藏品就能拍賣,收益由直系子孫繼承。

1923年布倫過世,根據遺囑訂下的100年期限,他的子孫已經在去年11月21日獲得合法繼承權,拍賣行Stack's Bowers總裁肯德雷拉(Brian Kendrella)表示,布倫的收藏品保存良好,而且只要學者申請,就能查看藏品,布倫的藏品約超過2萬個,包括1萬5千多枚硬幣、約4,600枚獎章、330張紙鈔及1,800多本書,預估價值約7,200萬美元(約新台幣23.6億元),第一批次的拍賣將在今年秋季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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