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青年主流化!民進黨2女立委辦公聽會 邀學者、代表建言《青年基本法》

陳亭妃與吳思瑤立委辦公室主辦「實踐青年主流化--《青年基本法》立法公聽會 」。   圖:台灣智庫提供
陳亭妃與吳思瑤立委辦公室主辦「實踐青年主流化--《青年基本法》立法公聽會 」。 圖:台灣智庫提供

[Newtalk新聞] 今(25)日上午由陳亭妃與吳思瑤立委辦公室主辦,並且由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學生聯合會、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共同於立法院舉辦實踐青年主流化--《青年基本法》立法公聽會。

主持人立委陳亭妃首先提到,此場公聽會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讓青年政策的架構更完整。目前各縣市只有新北、桃園、高雄 等3個縣市有成立青年局。但青年事務包含許多面向,如青年發展規劃、國際事務參與、學生與社團的合作、公共與社會參與、網路平台的建構管理等,其他包含職涯規劃、就業、人才培育,都可以做得更好、更多。青年議題有很多可討論的部分,青年也有很多需要協助的地方,但台灣目前沒有青年基本法,讓各部會權責分散,甚至疊床架屋,同時各縣市也沒有推動方向,也沒有要求成立專門青年局處推動業務的法律設計。陳亭妃說,有主掌單位才能整合、有基本法才有方向,有整合、有方向才能更有效地推動青年政策。希望透過今日公聽會,把需要的方向擬定出來,讓更多人重視到這個議題,達成共識,未來也將會在立法院共同提出法案推動。

立委吳思瑤致詞時指出,韓國在2020年通過了青年基本法,也在2023年完成修正,但台灣上次有專法已經是1992年,距今30多年,現今正是青年主流化議題該被推動的時候。青年基本法不是選擇題而是是非題、是必選題,不能接受失敗。台灣對於青年議題需要多元性、整合性的盤點推動,透過青年基本法的立法,促進青年社會行動的開始,以青年主流化推動世代正義,現在正是時機。吳思瑤提到,過去與蔡英文總統共同進行了許多青年議題的推動與修法,包含青年參政18歲公民權的論述、民法18歲修法的配套,讓青年參政權大大提升;青年就學福利政策,如私校補助200多億、留學貸款的加碼,都讓青年政策全面提升。社會住宅方面,青年租金補貼了300億,目前推動大學生都能適用,在青年的各個面向都越做越多。自從青輔會裁撤之後,青年業務打散到了各部會,導致青年政策幾乎重練,對比韓國缺乏了整合性力量,目前青年世代面對的生存困境,應以立法作為下個階段的啟動。台灣有條件,各部會也已做好準備,青年作為主體也是最重要的力量,期待今日的討論是行動的開始,青年主流化應該共同推動。

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針對韓國《青年基本法》進行專題報告時提到,2022年底的地方選舉過程中,18歲公民權的議題讓各政黨都注意到青年議題值得關切,討論過程中也有許多青年需求被拋出來。雖然18歲公民權修憲最後並沒通過,但也讓各政黨在準備2024年的選舉時,不得不重視青年議題。根據今年3月台灣智庫所做的民調顯示,9成以上台灣民眾認為青年政策需要跨世代討論;7成以上認為應定期召開國是會議;6成5以上認為應該制定青年基本法;7成民眾認為以上意見應由各部會共同推動。但我國憲法並未將青年視為單獨主體,在各法令也未對青年定義有明確規範,導致台灣在青年議題上進展有限。董思齊說,OECD國家在1990年後就將青年視為主體目標,包含德國、澳洲、加拿大都將青年當作主題獨立出來,但台灣在青輔會降編後,青年業務分散到各部會,同時缺少整合機制。而所謂的青年主流化,即是政府必須以青年作為主體來思考,必須以青年的觀點出發來解決青年遭遇到的問題。目前要實踐青年主流化最好的方式,就是透過基本法的立法。台灣目前有環境、教育、客家、文化、原住民等八部基本法,透過基本法能夠達成定錨效應,並指引政策發展方向。以與台灣同樣為總統制加剛性憲法的韓國為例,韓國也面臨了修憲上的困難,因此許多政策方向都透過基本法努力。韓國經驗對台灣的啟示是,韓國透過青年基本法,以青年為主體,貫穿中央地方的跨部會共同業務,讓跨政黨重視青年議題,並進行相關配套修正,確定青年議題的方向。對台灣來說,若各政黨重視青年聲音,應透過基本法,輔以民間國是會議來凝聚社會各界對青年政策的共識,加速青年主流化的實現。青年基本法只是手段,重點是達成青年主流化,透過交流溝通,擬聚各年齡層的意見,才能讓青年主流化的目標得以實現。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發言時提到,台灣現在需要對青年友善的一部新憲法,台灣現今的憲法已是1940年代訂定,當時沒有青年主流的概念。在政治上青年沒有參與,台灣總統要40歲才能參選,但世界各國都有40歲以下的領導人,與國際潮流相違背。因為修憲的困難,要進行法律的彌補就是需要青年法,才能跟上世界在世紀初的風潮。青年基本法之所以重要,是為了避免隨著政權的改變,讓政策也可能隨時變動,並且容易掛一漏萬。政府應該整合資源、全面回應,才能避免彼此抵消、多頭馬車。透過法律框架才能約束所有政黨,讓青年得到體制性的保障,政黨也需要受法律的約束。威權時代的政府只把青年當作砲灰,只考慮食衣住行,未考慮青年的自我滿足及自我實現,認為青年應該要勤儉刻苦,以黨國為依歸,卻未重視個人,明顯是反青年的。新的時代只要10年就會轉變,要讓青年的能力有所發揮,符合世界潮流,應統合國家資源。世代正義的問題在於年輕人沒有中老年人的資源,即使表面平等,但居住、收入的需要,都讓年輕人比起中老年人更不容易被看到,無法獲得公平的競爭機會。政府應該主動協調企業,促進平等被看到及創業機會,中老年人會受到過去文化價值的框限,應該需要青年,期待政府制定好的青年政策,在公平的新憲法之前,應協調各政黨,給青年一部基本法。

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系副教授劉兆隆認為,不同世代的人想法有很大差異。青年基本法的制定,最重要的是須理解一個問題:就是國家對於青年責任的界限到那裡。如果這是屬於國家責任,國家就必須要努力的照顧他。在歐陸國家,大學教育免費,因為教育是國家責任;在台灣,健康是國家責任。青年基本法最重要應釐清國家對青年的責任,基本架構才會清晰。其次,思考青年基本法的同時,也應該思考目前的青年署層級是否過低的問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只是三級機關,不能跨部會協調政策,應該審慎思考是否設計青年部。選舉時各黨派都希望爭取青年選票,但青年署署長是14職等文官,年齡相對偏高,應考慮是否政務任用,讓青年感受到政府有心推動青年政策。

台灣學生會聯合會秘書長黃亭偉指出,青年在許多領域都被剝奪,在校園是過客、就業有壓力、生活不穩定、參政無法更年輕化。過去的青年政策多是東一塊、西一塊,青年基本法是整合上述各大面向,如何被發展與深耕。自己過去與青年署開會時,大部分在處理學生自治事務,但反過來說,除了學生自治的事物,其他權責就不歸青年署,包含兵役、居住、婚生養都是,但這些其實都是青年重要相關議題。很難了解到其他主責單位是否有看見青年特殊性及青年需要,處理青年事務時常需要跨部會協調,現在沒有主責單位及主要政策面向,透過青年基本法有方向性的引領部會及青年。基本法的樣貌是統一基本論述及態度,尤其是對於青年的態度,讓青年主流化融入各部會。青年基本法是給政策方向,也關乎國家要給青年怎樣的未來。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台少盟早在2017年就提出「相較於兒童、少年、老人、身心障礙、原住民族,皆有專法範定該身分族群的基本權利、重要施政方向及內容,幾乎獨漏『青年』政策投資的法源依據。」 提醒青年事務散件於各部會,缺乏專責單位機制。第一屆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也曾提案「重啟研擬制定《青年發展法》與整合協調相關政策機制」,但功敗垂成。除了青年基本法,也應該提出青年發展指標,檢視各部會政策,每年或每兩年檢視政策如何發展。過去的政策看到了台灣的青年年齡混亂問題,在芬蘭2019年通過的青年法中,明訂了29歲以下為青年,並要求政府應促進青年工作、公共事務參與及中央與地方的參與,了解年輕人的弱勢與優勢,促成跨部會合作。台灣應以芬蘭青年法為目標,制定定期檢核機制及國家青年會議,每四年發布一次青年政策的方案。盡管台灣的修憲門檻很高,但去年底修憲公投最中是是同意大於不同意,我們應該慢慢凝聚攻勢,而現在就要重視。

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副理事長甘知沂指出,當初四百分門檻所導致的律師錄取率大幅下降,促使許多青年法律學子面對更長期的考試壓力,遲遲無法投身法律專業工作。國家考試也是青年就業重要的一環,可惜考選部乃至於考試院可能都不會在我們思考青年議題時優先被納入討論的行列。建議在這次的青年基本法倡議,應該也要邀集考選相關機關參與討論,或者是在定期的青年政策白皮書當中,加入「是否有創造公平且具有世代正義的國家考試制度及應考環境」,作為一個必要的檢討項目。在進行考選制度改革的倡議過程當中,發現到身邊許多法律相關科系的同學,並不是所以人都有辦法成為專職考生,有些人選擇放棄,有人可能必須半工半讀,然而這些考生如果一旦考上,都有可能是國家及社會未來重要的運作成員,因此建議政府可以針對考生畢業後的全職備考階段提供適度的生活補助。青年諮詢委員應該更全面地深入到各個政府機關及各級政府當中,並且國家也應該協助及鼓勵相關青年團體的成立及運作,確保青年能夠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就能夠與核心決策者一同討論,作為政策決定的一環,這不僅能夠促進青年實質參與政治,也是減少政策定案之後,政府與青年受影響者之間的衝突,這也能夠加強政府與青年之間的溝通,積極的合作來強化各項改革的繼續推動。

公聽會也請各部會進行目前負責青年政策的推動報告。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就青年發展的部分進行說明,希望透過青發署業務,打造青年環境,重點在青年的人才培育,包含青年生涯輔導、青年公共參與、青年國際體驗與學習。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青年就業的部分,提出去年協助75萬青年就業,並說明行政院核定投資青年方案第二期的內容,包含盤點青年各大議題,訂定五大目標:青年職涯定方向、產業人力供需、青年失業、青年薪資提高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就青年創業業務進行說明,包含了線上及線下的諮詢服務、投融資及新創資金、國際與在地創業聚落、開拓並鏈結國內外市場。國發會就專門人才培養、少子化、地方創生等議題說明,目前台灣少子化導致青年人口減少,雖然青年勞動力參與率提升、失業率緩降,但仍需持續推動各項措施,包含精進培養青年專門人才、完善青年生養環境、推動地方創生等。內政部營建署就青年居住權進行說明,透過青年輔助希望減輕青年居住的負擔,包含興建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住宅補貼等。

總結時吳思瑤委員說,目前政府在青年議題上透過各部會已做出許多努力,成果也很豐碩,但沒有辦法成為系統性的力量將成為各行其是,各部會必須要懷抱青年主流化的意識,同時擬出具體的青年指標,同時透過青年基本法的法案提出,成為帶動社會進步的力量。陳亭妃委員指出,由於法案不跨屆期,務實來看,下個會期很難通過青年基本法的法案。但現在開始,就可以透過青年國是會議的舉辦,凝聚各界共識,同時朝著推動青年基本法立法的目標來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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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青年主流化--《青年基本法》立法公聽會 」,學者、青年代表發表論述意見。   圖:台灣智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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