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學校延至大學 立委憂不良私校逃退場

【Dredres Lraakaroko/Talu(王啟倫) 立法院】 2017-12-08 私立實驗教育學校延伸至大學,是否會成為辦學不良私校逃避退場的漏洞?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7號針對《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四條私立實驗教育學校,由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申請設立,或由學校法人將現有私立學校改制。 的條文進行討論時,有立委提出修正動議。 (民進黨立法委員 張廖萬堅: 這可能會有一個法律的漏洞,所以是不是在或由學校法人,將現有私立學校改制或那個或由學校法人,我們還是同意由學校法人可以將現有私立學校改制,但它加一個條件就是辦學績優。) 而立委吳思瑤則表示,過去提議將實驗學校延伸到大學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希望為退場私校找新生的可能,不過目前對於績優學校的定義模糊不清,可能會造成私校在轉型上的困境。 (民進黨立法委員 吳思瑤: 或者你擔心是同一個法人借屍還魂,但就算是同一個法人借屍還魂,它還是經過一個新的學校,因為是完全不同樣態的一個學習的體制對不對,學習的內容這要想一下如果這樣的話你完全切不准,你另外就是鼓勵那怎麼去活化這個空間。)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則回應,目前是先將輔導專案學校以及申請停辦的學校,排除在申請實驗學的範圍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 李彥儀: 因為我們退場條例已經寫進去,會去明訂有所謂的專案輔導學校,那我們就直接就說一些專案輔導學校,以及停辦的這樣的學校我們就不讓它來申請。) 最後為了怕辦學不良的私校轉型實驗學校,藉此逃避學校退場、剩餘校產被充公的狀況,最後修法明訂限制辦學績優的學校法人,才能申請設立或改制實驗學校。申請辦法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之。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