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育延伸到大專 退場學校不得申辦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7日)下午審查實驗教育三法,初審通過將實驗教育延伸到大專,不過,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中也規定,面臨退場的學校,不得申辦。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實驗教育三法,其中「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七條,將現行實驗學校從在高中階段辦理,放寬到專科以上學校,未來大專可以申辦專科班、學士班及碩士班。

不過,也有委員擔心面臨退場的學校會為了生存,利用實驗學校「借屍還魂」,因此該條例第4條原本只規定「私立實驗教育學校由學校財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申請設立,或由學校法人將現有私立學校改制。」最後在蘇巧慧委員建議下,採取正面規範,加列必須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辦學績優的學校,才能申辦。

為了配合擴大實驗學校的辦理及延伸學習階段到大學,修法草案中已經規畫,將現行高中以下學習階段的招生名額,從目前的全校480人放寬到600人,大專部分則規定,從專科班到碩士班階段,全校總人數不得超過500人,不過,由於立委對於學校人數還有疑慮,因此該條文保留到下一次會議繼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