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狗受傷未及時就醫 華女涉虐待動物被捕 重罪起訴

楊女士將在12日上庭。(記者劉先進/攝影)
楊女士將在12日上庭。(記者劉先進/攝影)

東灣卡斯楚谷(Castro Valley)華人楊女士8月3日說,她的狗在租屋後院被一隻鹿用鹿角頂傷。因為不懂英文,沒有及時帶去看病。7月14日遛狗時,被鄰居看到狗一瘸一拐,於是報警。阿拉梅達縣警過來,一開始透過翻譯說不逮捕,但後來還是將她銬上,拘押了兩天一夜。寵物狗也被動物保護部門帶走。

根據通知,楊女士被逮捕的原因是,沒有帶狗去看獸醫。她花費1300元手續費,讓保釋公司出資1萬元,將她保釋出來。8月12日還要上庭。她的房東Rober Battinich在屋崙華埠擔任藍天使義工,素來義務幫助華人,決定仗義執言,出庭幫楊女士作證。

阿拉米達縣警發言人凱利( Ray Kelly)對本報表示,楊女士是屬於照顧寵物,被起訴的是虐待動物重罪,可能不會進監獄,但會面臨罰款等處罰。

★鄰居和房東 素有嫌隙

楊女士說,對門鄰居和房東素有嫌隙,一直緊盯著自己,數次投訴自己違規。她和另外兩個朋友租住在獨立屋中,養了兩隻狗、一隻貓。其實兩隻狗都是代朋友照顧,受傷的一隻,叫Angela。5月到6月期間,有時帶狗出去散步,會用手掌拍一拍,用腳碰一碰狗,又或舉起狗玩耍。鄰居看到就會報警。7月初,她和狗在車庫玩耍。因為狗平常不叫,但聽到警車聲音會出聲。所以她就開類似警車的聲音,逗弄狗狗玩。結果狗狗大叫,鄰居聽到,以為她在虐狗,報警後,警察來詢問了一番。

7月11日,她聽到後院有慘叫,趕緊跑出去查看。發現一隻大鹿跑過來,剛好將狗Angela頂傷。狗側躺在地上。當時也並無大礙。過了一天,狗的右後腳腫起來。她本來想著帶狗看病,但因為自己一句英文不會說,不知如何預約。又見狗能走路,所以沒有太留意。

Angela受到鹿的驚嚇,再也不願到後院解手。連續憋了三天,看到狗這麼辛苦。楊女士決定帶狗散步,看狗能否排洩。沒想到,狗狗帶出去沒多久,被鄰居看到一瘸一拐的情況,又懷疑她虐狗,並再次報警。

★保釋金1萬 將上法庭

楊女士記得,一開始,有六個阿拉米達縣的縣警過來。並將楊女士叫出去了解情況。「他們透過翻譯說,不會逮捕我。但進入房子後,看到受傷的狗在籠中,就問我,為何把狗關起來。問題是,狗門沒鎖。後來,警察又讓我出去,這次沒有解釋理由,將我雙手銬起來。」

楊女士提供的逮捕通知顯示,狗的腿部受傷,沒有提供獸醫治療。且之前接到數次報告,警方到家中進行福利檢查(welfare check)。

楊女士被拘押了兩天一夜。後來透過一名華裔警察翻譯,經過「獄友」介紹,聯繫了一個有中文翻譯的保釋公司,出資1萬元,將她保釋出來。她自己除了手續費,約為1300元。她還收到法庭通知,將在12日上庭。「我覺得自己很冤枉,並非虐待狗狗,只是因為不懂英文,不方便帶狗看病,而且狗的病情也有好轉。就因為這個原因,被當做罪犯抓起來。非常荒唐。」

楊女士說,始作俑者、那隻鹿將她家後院當成自己家,經常跳過來,多次把圍欄撞壞,修了好幾次。有時狗會叫嚷挑釁,這或許是鹿攻擊的原因。為了取證,已經在後院新裝了攝像頭,希望能拍攝到鹿跳進來的錄像,作為證據上庭。

房東Rober Battinich表示,會上庭幫楊女士作證。她可以考慮不認罪,讓陪審團來做決定。「有的盜竊嫌犯,因為零保釋制度被釋放。一個華人,卻因為沒有帶狗看傷被起訴,荒唐至極。」

★涉虐待動物 可能罰款

縣警發言人凱利說,這是一起刑事案件。楊女士的狗受傷後,她拒絕帶狗看病長達兩周時間。導致狗狗遭遇嚴重痛苦,「我們不得不致電動物保護部門,拯救狗的生命。」楊女士屬於照顧寵物狗,根據加州法律Penal Code - PEN § 597.1條款,她會被虐待動物的重罪起訴,但不會進監獄服刑,可能會有罰款、留下犯罪紀錄等處罰。

凱利強調,逮捕中、法庭上,都有普通話或粵語翻譯,「因為社區有人報警,我們才出動。我們認為有人犯罪時才會逮捕。」

凱利說,她理解楊女士不會說英文的難處,「但不管身處何地,說何種語言,當動物遭遇疼痛時,必須幫助牠減輕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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