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覺寺爆前主委一家侵吞寺產4523萬買豪車、外幣 內政部:內控出問題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創建於1928年的台中寶覺寺有近百年歷史,是台灣知名觀光景點,近日卻驚傳前主委一家三口侵吞寺產4523萬餘元,甚至逃漏稅款2377萬餘元,引發熱議。對此,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今(13)日表示,寺廟香油錢等各項收入應為寺廟所有,且寺廟財產除用於傳教佈道及相關基本正當開支外,也可按其財力興辦公益或慈善事業。寶覺寺為登記有案的寺廟,應依監督寺廟條例及該寺廟章程規定處理寺廟財務事項。

台中寶覺寺爆出前主委一家三口侵吞寺產。(圖/Google map)
台中寶覺寺爆出前主委一家三口侵吞寺產。(圖/Google map)

寶覺寺林姓前主委與兒女遭控侵吞寺廟公益款4523餘元,用來買保險、豪車及外幣,並在處理稅務時指示逃漏稅款2377萬餘元。台中地院近日宣判,考量三人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加上寶覺寺願給予緩刑機會,最後依公益侵占罪、逃漏稅捐罪各判處1年8月徒刑,合計3年4月,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針對寶覺寺前寺廟務人員利用職務盜用公款一事,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今日表示,寺廟香油錢等各項收入應為寺廟所有,且寺廟財產除用於傳教佈道及相關基本正當開支外,也可按其財力興辦公益或慈善事業。寶覺寺為登記有案的寺廟,應依監督寺廟條例及該寺廟章程規定處理寺廟財務事項。

宗教及禮制司指出,有關媒體報導,寶覺寺前主委及其子女利用職務之便盜用寺廟公款,顯見該寺廟內控制度出現問題,將請該寺廟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加強輔導該寺廟建立財務內控制度並定期向市政府申報財務及對外公告。

宗教及禮制司另表示,登記有案寺廟經費是來自十方大眾的善款,寺廟應依監督寺廟條例及其章程規定妥善使用相關經費,每年並應向主管機關申報財務及對外公告。宗教及禮制司除每年辦理財務申報講習會外,亦請地方政府輔導寺廟製作財務報表辦理財務申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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