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遠航停飛又復飛? 旅客該何去何從

工商時報【方景霖旅行公會全聯會發展委員會委員】 遠東航空公司於本月12日早上驚傳倒閉危機,無預警停飛所有班次,震驚國內旅遊業者與預訂搭機旅客,同時也遭爆董事長張綱維神隱不見,甚至網路上出現董事長「遺書」。對此,民航局緊急在當天下午四點半召開說明會,並要求遠東航空需妥善解決消費者事宜;然而,張綱維卻在不到24小時後,出面澄清倒閉一說僅是烏龍事件,失聯原因是心情不佳,並將向民航局申請復飛。民航局回應已報請交通部廢止營運許可,並會裁罰300萬元。 遠東航空是國內第一間民營航空公司,回顧其62年營運史,於2008年因高層掏空事件導致資金調度問題而停止營業;隔年,現任董事長張綱維接管後,將遠航納入樺福集團旗下。如今遠東航空停止票務作業,就連樺福集團在高雄經營的樺舍商旅,據傳也將在今年12月31日走入歷史。遠航再度倒閉。 面對國內近年來多起的航空公司爭議事件,政府早就防微杜漸的注意中,當遠航事件一發生,交通部長林佳龍在13日受訪就表示,遠航今年5月便已發生過停飛狀況,不但造成旅客困擾,甚至內部員工也因此心情大受影響。民航局局長方志文亦指出,有鑑於遠航飛安問題不斷,責請遠航設立信託專戶,保護消費者權益,現有資金1億5,000萬與支票1億1,700萬,應該足以應付停飛後的補償。 即使張綱維13日出面澄清資金調度已沒有問題,但根據交通部的說法,遠航短期內應該無法復飛。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此時又接近年節時分,許多旅客早已預定過年返鄉機票。藉此,筆者呼籲信託專戶內的資金應專款專用支付下列項目:首先,滯留在國外的遠航旅客簽轉至其他航空公司的所有費用應由此專戶內基金支付,不應再像以往由旅行社先墊付;其次,遠航旅客已支付費用卻無法成行,應將費用退還給消費者;針對旅行業者的部分,遠航也須立即返還已支付費用,或由信託專戶返還金額。 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認為,航空公司出現問題而無法按照預定航班起降,受傷最深的是旅行業者,目前根據統計,有超過700位遠航旅客滯留在外,等待其他班機安排。事實上,全聯會早在前年便已提出「履約保險制度」,旅行業者在面臨航空公司突發狀況時,應有一定程度的保障機制。過去復興航空公司倒閉、華航與長榮空服員罷工事件,旅行業者每次損失都在10億元之間,對於業者無疑是一筆相當沉重的負擔。 面對這次遠航停倒閉事件,若旅行業者仍需先自行吸收簽轉費用,包括因應春節所加開的日本、越南、中國航線等,粗估旅行業者需額外支出上億元。筆者認為只要是買賣,就應該保障雙方消費的的權益,但看這幾年來無論是航空公司倒閉、罷工…等,皆非旅行業者之錯,但旅行業者往往卻要負擔先行墊款之責,實不合理。 政府及相關業者在無預期的事件發生時,站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立場,除了將旅客順利且安全的安排至其他航線或取消預定飛行以外,若航空公司對旅遊業者有「履約保險制度(契約)」,便能即刻應付將旅客轉至其他航空業者的費用,也能平息旅客對突發事件的不滿,讓旅客、旅行業者、政府、甚至航空公司都能盡快讓此事件落幕。 俗話說的好,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問。或許在台灣此項業務沒有利潤,談了3年仍然沒有一家保險公司願意承接此業務,但因此事涉及國人在外的生命安全及旅客的權益,但請政府應如學生保險般出面協調,讓航空公司對旅遊業者的「履約保險制度(契約)」能早日上路,以保障旅客權益與相關產業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