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逆轉認定被告精神耗弱

→位於台南市金華路一段的湯姆熊遊藝場,就是方小弟遭割喉的地方。(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方小弟割喉案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及司法連鎖反應後,讓二審法官的壓力大增。鑑於此案判生判死的關鍵,在於被告犯案時是否已達精神耗弱,二審最後認定依據,主要是原認定未達精神耗弱專家改變鑑定意見。一面倒傾向凶嫌精神耗弱,判決結果再度引發議論。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葉居正指出,法院送請進行精神鑑定都有一定程序,也會明確要求鑑定人依專業判斷被鑑定人在犯發時是否已達精神耗弱程度。一旦出現鑑定結果有出入時,還會針對出入處要求釐清,甚至不排除送請其他單位再鑑定,盡可能做到勿枉勿縱。 成大醫院指出,該院接到法院來文要求進行精神鑑定,並在排定時間後,通常上午先進行腦波檢查、精神科門診臨床精神檢查,下午再進行精神科門診心理測驗;有時還得歷經多次門診,才能推斷被鑑定人的精神狀態。 二審法官透露,合議庭委託成大、嘉義長庚等2家醫院,對曾某犯案時的精神狀態及人格進行共同鑑定。其中,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沈勝昂負責人格及再犯可能鑑定;嘉義長庚醫師周士雍、成大醫師楊延光及俞翔元,則進入看守所與曾某晤談13次,每次數小時,待建立互信後,獲取對方的真正犯罪動機。 一人原認定未達耗弱 為求慎重,二審辯論時,還公開勘驗周士雍提出的晤談錄音檔案,並邀請周、楊、俞等3位醫師、曾某最後看診的精神科醫師許森彥,以及唯一認定曾某犯案時未達精神耗弱的原慈惠醫院醫師莊蓓倩等5人,以鑑定證人的身分出庭作證。 出庭看資料改變看法 結果,莊蓓倩觀看相關證據資料之後,也當庭同意曾某患有分裂病性人格疾患等精神疾病,並在程度上改變原本的鑑定意見,傾向接受其他醫師的共同鑑定結果,更讓二審合議庭認定曾某在罹患精神疾病的情況下,又受到女友要求不要聯絡的刺激,加上沒工作的經濟壓力,導致因精神障礙,才造成他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顯著降低。